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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违法超限比降近六成


南方日报讯 (记者/雷海泉 通讯员/王锡炎)12月11日上午8时,一辆满载货物的中型货车驶经广珠西线三乡出口收费站时,车辆经过称重车道后,工作人员向驾驶员发出了一份《车辆公路超限行驶告知书》。限重27吨,实际载重34.76吨,超载重量达到7.76吨,该车超载率达到28.74%。几乎在同一时间,这辆货车的车牌号、载重、超载率、出站时间、出站地点以及车辆照片等信息出现在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中,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通过系统看到了相应的信息,相关处置工作同步开展。

这是广东省治理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行为(以下简称“治超”)的新举措——高速公路收费站治超非现场执法。从今年8月1日起,中山根据全省部署,在辖区内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启用这一治超新模式。借力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高速公路违法超限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据统计,实施新执法方式以来,中山市内高速公路违法超限数量同比下降近六成。

破解传统治超执法难问题

何谓治超非现场执法?它是相对于传统现场执法的新模式。传统治超主要依靠路面人工执法,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中山目前共有4个现场治超路段,负责全市治超工作的人员仅有20多人,执法压力较大。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乐然表示,中山路网发达,从实际的执法情况来看,超载车辆容易绕行,现场执法易变成“守株待兔”式的执法。此外,由于人员和检查场所有限,现场执法只能做到“抽签式”检查,效果有限。

为破解传统现场执法的困局,今年4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范围推广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模式。

治超非现场执法是通过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监控设备,运用互联网技术,远程实时采集数据,并通过全省统一数据平台,实现全省执法数据共享,形成快速处置机制。

具体而言,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当车辆通过收费站的专用称重车道时,称重设备就会对通过车辆进行称重检测和数据采集。如发现超限车辆,高速公路工作人员就会向当事人发放《车辆公路超限行驶告知书》,告知违法行为当事人自觉停止违法行为,卸载至规定限值,并到各地市的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调查处理。与此同时,超限车辆相关检测信息和车辆照片将实时上传至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再由系统推送至各地市交通执法部门,由执法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并转入立案程序。在该模式下,如违法超限车辆当事人在收到《车辆公路超限行驶告知书》后未接受调查处理的,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其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拒不接受处理的,将被列入全省的“黑名单”,一旦进入该名单,车辆将不能进入省内的高速公路。

“快速、高效,基本上没有‘漏网之鱼’。”中山市交通执法指挥中心负责人何君华表示,与传统的现场执法相比,治超非现场执法方式能全方位、无间断的监控,并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了全省执法信息“一张网”,极大地减少了对人力的投入,执法更高效,满足了目前治超的迫切需求。

非现场执法计划延伸至地方公路

广东省从今年4月20日起选取了广州、佛山、珠海、肇庆、惠州、江门、茂名、云浮等8个地市、38条高速公路启动了试点工作。随后,深圳、中山、东莞、阳江、湛江、清远等市相继加入试点队伍。到今年10月20日,全省103条高速公路、839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全面实施该执法新模式。

中山从今年8月1日起启动该项工作。据统计,截至12月6日,由省厅系统推送至中山的超限数据达4115宗(已审查通过),交通执法部门共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1513份,立案579宗,结案282宗。

治超非现场执法效果和震慑力已逐渐显现。新模式实施以来,中山市高速公路违法超限数量相比去年同期总体呈大幅下降趋势。其中,10月和11月两个月的高速公路违法超限数量降幅分别高达55.57%和55.97%,部分高速路收费站的日违法超限数量降幅更是达到九成以上。

何君华介绍,目前新模式仅在全省的高速公路实施,部分超载车辆为规避检查,正逐渐向地方公路转移,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地方普通干线公路的压力。根据全省的部署,下一步,我省将设想在普通干线公路也推行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届时,执法网络将更“细”。接下来,中山将充分发挥非现场执法新模式的优势,用好大数据,严格实施“一超四罚”,依法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和货运源头单位实施严厉的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形成更大的震慑作用,最大限度遏制违法超限行为。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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