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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停牌”扎推出现机构:停牌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2月07日讯

个股股价连续下跌之下,少数上市公司再度“机智”地选择停牌避风。据证券时报官方微信报道,本周一,累计55家公司启动停牌,其中超过30家公司属于“临时停牌”。

对于为何“临时停牌”,有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因公司股票连续下跌,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部分股份已触及或可能触及平仓线,可能存在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积极采取措施,通过追加担保物等方式降低触发平仓风险的可能……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部分公司则以“筹划收购资产”为理由启动“临时停牌”。其中,一公司就提到,“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企业100%股权。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发现当中少部分公司均提到“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并表示“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另外还有部分公司称因“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而临停。某公司就提到“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等正在筹划签订战略协议的重大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申请临停。”

对于少数公司出现的停牌乱象,东北证券分析师付立春分析指出,临停乱象不断,中小股民损失不小,A 股市场上“随意停、笼统说、停时长”的“老毛病”由来已久。A 股市场的停牌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停牌时机、时长、原因等应更全面、更明确。

作为信息披露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上市公司停复牌直接关系到信息披露公平、交易效率等市场核心问题。随着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的发展和不断融合,具有明显特色的香港联交所主板市场的停复牌制度中的合理内容值得我们借鉴。

对于停复牌问题的基本原则,联交所规定“为保障投资者或维持一个有秩序的市场,无论是否应上市公司的要求,联交所均可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及条件下,随时暂停任何证券的买卖”。在这基本原则之下,联交所对于上市公司信披充分性的把握表现出明显的特点,就是在面对不确定信息时,更倾向于要求公司充分披露有关事项的不确定性及风险,而不会等待相关信息全部确定后再要求公司披露。

可以看出,在成熟市场当中,监管者主要解决的是信息披露到何种程度就被认为是充分,进而让市场恢复交易,倾向于将信息不确定的风险交由市场本身来解决。

对于停复牌制度的完善建议,付立春表示,内地交易所应该建立申请停牌前管理细则,此外,还应对上市公司停牌中的行为进行监控,对不规范甚至长期恶意停牌进行严厉的处罚。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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