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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从全能“民工”变身“指挥官”

    审判服务小组成员负责处理大量操作性事务,将法官从繁重的审判辅助工作中解放出来,专注于判案。俞夷超 摄


    8月15日,笔者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一法院”)了解到,截至当日,该院今年受理案件56585件(含新收及旧存),同比增长25.79%。实际上,在过去3年里,该院年受理案件数已经历了“三连升”,2014年、2015年、2016年分别收案34905件、478***件、68287件(均含旧存)。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市一法院法官员额150人,入额法官仅109人。

    在“案多人少”的背景下,市一法院启动了司法改革。借鉴专业化、社会化、警务化等理念,该院将司法审判工作内容细分化,并大胆引入社会专业力量承接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辅助性事务,打造了一条审判工作“流水线”,法官也从过去“大包大揽”的全能“民工”,变成行使决策权的“指挥官”,回归到审判核心工作,提高了审判工作的质效。

    ●南方日报记者 何伟楠

    通讯员 王念 

    精细分工▶▶两年实现58项工作社会化

    中山市第一法院办公大楼11楼的办公点是全院最忙碌的一层,民事审判服务小组的50多名工作人员,他们分工明确,分别从事录入、流转、送达、分案、归档等工作。他们不是书记员,也不是司法辅助人员,更不是法官,他们的身份是社会化服务外包人员。在这里,他们有一个统一的称谓:“审判服务人员”。

    近五年来,中山市一法院的收案数一直以年均30%以上的涨幅持续增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大数据平台的统计,该院2016年的案件受理量已经位列全国基层法院第5位。法官数量的员额控制和案件剧增的矛盾日趋白热化,改革势在必行。

    如何压缩法官办案的时间成本、劳动力成本,解放法官的核心战斗力?经过全院大讨论,改革有了思路: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市一法院重新明确了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定位:法官最重要的是做好三件事,即审、判、写,其他审判辅助事务全部剥离出来,开展社会化服务外包,并实行集约化管理。

    2015年,市一法院梳理出需要向社会购买服务的事务,并对案件信息录入、材料收转、诉讼引导、档案查询、文书发放、庭审排期等26项事务分别建立详细操作规范。11楼的审判服务小组由此应运而生。

    “15万字,厚厚的一本,有了它,就可以放心由社会来做。”市一法院研究室负责人王念介绍,通过政府招投标采购程序,汉普人力资源、中国邮政等一批行业技术领先的企业中标,目前中山市一法院审判执行服务、速录、档案整理等58项工作已经实现了社会化。在详细的操作规范下,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建立了标准化的流程,与法官的核心审判事务共同组成了一条流畅的“生产线”。在这条生产线上,法官不再是过去“大包大揽”的全能“民工”,而是变成行使执行决策权的“指挥官”。

    法官回归到审判核心工作,提高了审判工作的质效。市一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何频介绍,2016年,该院法官人均结案数405件,裁判文书制作周期缩短50%,执行周期缩短23.44%;审限内结案率升至99.82%,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降至1.3‰,信访投诉率仅1.8‰。

    推进信息化▶▶助审判走进“快车道”

    除了流程上的优化重置,重要环节的手段升级,也是市一法院这一轮司法改革的要点之一。信息化,成为推动司法审判工作重要环节质量和效率提升的有力工具。

    送达,曾经是让法官最头疼的一项工作。这项工作,不仅是跑腿辛苦这样简单,一旦法律文书不能直接送达到位,诉讼往往就得按下“暂停键”,短则等3个月,长则达一年,严重制约司法审判工作质效。

    改革前,市一法院有18名法官专职负责送达工作,而现在,这项工作早已经全部交由审判服务团队来负责。中山市第一法院与中国邮政EMS合作,建立了送达管理系统。首先分流出来的案件,服务工作人员会以电话、邮寄的方式进行送达,如果首次送达未完成,与法院建立合作的邮政快递部门会派人进行延伸送达,快递员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拍照取证,经过5天3投、上网公告,最终完成所有送达流程。EMS的邮递员投递的全过程节点,都会清晰地呈现在这套系统中,法官可以通过建设的信息化平台网络进行审核监督,确保送达工作不在外包服务环节出现纰漏。

    “送没送,几点送的,签收了吗,全程跟踪。”王念介绍,对于没有签收的,一般是5天投送3次,其中一次是晚上投送,最后一次仍没签收,邮递员将把公告文书张贴在投送地附近,并拍照上传,由法院工作人员确认,以在法律上完成送达。

    “每一项外包服务,我们都要做流程、做标准、看结果。”市一法院副院长廖志良表示,信息化建设提升了司法审判辅助事务开展的效率,标准和规范的建立也保证了审判工作的质量,控制了工作风险。

    EMS送达管理系统,并非市一法院开展信息化建设的唯一尝试。通过安检卷宗EMS速运管理系统,实现案件运输“即时达”和“零风险”;法庭资源管理系统智能化排期,最大限度合理分配法庭,缩短从立案到开庭的周期;文书辅助生成软件,抓取案件信息、数据,实现文书当庭生成、即时宣判。

    信息化建设,正在推动市一法院日常开展的审判工作走进“快车道”。同时,法官每天各司其职,工作井井有条,加班也少了,身心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放。

    外勤警务化▶▶“五分法”破解“执行难”

    审判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经验,但是市一法院探索的步伐还在继续。在改革的2.0版本中,执行环节也被纳入其中。

    法院的收案数不断剧增,直接的结果就是,执行案件数量也在急剧增加。

    据悉,今年1月至7月,市一法院执行局收案25401件(含新收、旧存),比去年同期增加12386件,同比增长95.17%;结案1111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5003件,同比增长81.83%。在案件高增量趋势下,案件执行的压力显而易见。

    如何解决这一现状?去年7月,市一法院出台《执行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执行机制改革。“五分法”成为市一法院破解“执行难”问题的新招。

    按照“五分法”,市一法院将执行工作中的操作性辅助事务分离,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化执行服务团队处理;繁简分流,将易执、易结案件集中交由简易单元快速办理,普通案件交由普通单元精细化办理;分人明职责,以“3名执行员+3名执行员助理”模式组建13个执行单元,单元设单元执行长和助理长,简化流程和减少审批层次;以区域分案为主、多种方式协调为原则,将辖区划分为北部、南部、东部三大执行片区,对应三个执行实施庭,增强区域执行力和协作力;将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分离,执行裁决权由审判庭或裁判单元行使;执行实施权与结案审批权分离,执行结案由执行局外的审判部门审批,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穷尽执行措施”。

    “过去往往是一两位法官一起开展执行工作,缺乏威慑力,效率无法保障。现在,外勤的警务化团队建设,彻底改变了执行工作模式。”市一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三庭庭长蔡庆武表示,按照“分案”原则,市一法院执行局组建了13个专业化执行团队或执行单元,进行繁简分流,将不同性质的执行事项交由不同的执行团队负责,提高了案件执行工作的专业化程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据统计,改革推行以后,市一法院执行案件中已累计结案4399件,结案同比上升32.94%。执行到位率79.25%,同比去年增加58.08%。司法公信力提高,执行信访同比第一、第二季度分别下降25%、32%。

    全国人大代表贺优琳一直关注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履职10年间,7年都提交了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相关建议。他表示,中山市一法院在司法改革中所作的探索卓有成效,十分具有推广的意义。购买社会服务的社会化思路,对各领域的改革都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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