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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率先实施全面禁捕

  新华社武汉12月1日电(记者黄艳)记者从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了解到,2018年1月1日开始,长江流域内332处水生生物保护区率先逐步实施全面禁捕,而且此后新建的保护区自行纳入名录,实行全面禁捕。这意味着长江流域全面禁捕工作启动。

  近日,农业部发布《农业部关于公布长江流域率先全面禁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公布了率先全面禁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

  据长江办介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率先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逐步施行全面禁捕,其中包括53个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279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在公布名录后,新建立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自行纳入名录,均施行全面禁捕。

  长江办副主任赵依民说,长江流域全面禁捕工作将分步骤实施,率先启动的是水生生物保护区,其后将是长江干流、重要支流以及大型通江湖泊,各项工作正按计划有序开展。

  目前,针对渔民退捕安置的工作难点,农业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正在会同沿江省市政府加紧完善长江捕捞渔民退捕转产政策,计划通过资金补助、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创业支持、社会保障等措施,做好退捕渔民的安置保障工作,确保全面禁捕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实施,不断加强长江生态保护修复。

  近年来,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持续衰退,物种濒危程度加剧,白鱀豚、白鲟、长江鲥鱼等物种已多年未见,中华鲟、江豚等极度濒危,“四大家鱼”早期资源量比上世纪50年代减少了97%以上。同时,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长江流域大多数水生生物保护区还没有实现全面禁捕,甚至在一些保护区,形成了“人与江豚争食”的尴尬局面,保护区的保护功能削弱,全面禁捕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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