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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设立渭河生态区禁止建设所有房地产项目

  原标题:西安设立渭河生态区,禁止建设所有房地产项目

  8月29日,澎湃新闻从西安热线办和水务局分别确认,西安设立的渭河生态区将禁止建设所有房地产项目。

  8月21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设立西安市渭河生态区的通告》。《通告》称,经陕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西安市渭河生态区。西安市渭河生态区重点发展生态保护、生态旅游、文化休闲、农业观光、滩地湿地治理等项目,禁止建设有污染的工业项目及房地产项目,限制开发类建设项目,严格项目审批。

  西安市渭河生态区位于渭河西安段。纵向范围:南岸西起周(周至)—眉(眉县)交界,东至临(临潼)—渭(渭南)交界(不含咸阳段);北岸西起秦(秦汉新城)—高(高陵)交界,东至临(临潼)—渭(渭南)交界。横向范围:沿渭河两岸堤防向外按照城市核心区200米、城区段1000米、农村段1500米进行控制。

  渭河生态区沿岸城市建设规划要服从生态区规划,已建成区段要逐步改造,满足生态区要求。对生态区内的准入项目,要严格控制滨水天际线建筑高度,保证低强度、低密度建设要求。

  6月11日,西安举行渭河河长湖长会议暨渭河生态区工作会议。陕西省委书记、省总河长、渭河省级河长胡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快推进渭河生态区建设,努力把渭河建成安澜河、生态河、景观河、文化河、致富河。

  胡和平指出,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大力开展渭河综合整治,推动渭河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我们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水生态修复、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加强水污染防治、不断提高渭河水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确保行洪安全,加强岸线管理、严厉打击河道无序非法采砂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不断提升渭河生态区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2016年,为进一步巩固渭河综合治理成果并发挥渭河产业集聚效应,陕西省政府印发《陕西省渭河生态区建设总体规划》,建设宝鸡渭河生态区、杨凌渭河生态区、咸阳渭河生态区、西咸新区渭河生态区、西安渭河生态区、渭南渭河生态区等6个各具特色的生态区。

  2017年8月15日,西安市成立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由西安市长上官吉庆任管委会主任。管委会主要负责渭河生态区红线划定、规划编制、开发审批、保护利用、采砂许可、岸线用途管制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据西安日报2017年的报道,西安市渭河综合治理工程2008年10月开工至2016年5月,完成了堤防、堤顶道路、桥梁等一期项目建设主体工程。自2016年起,启动以渭河生态区建设为主的二期治理项目,该规划计划再用5年时间完工,到2021年,通过工程、生态、技术治水方法,营造水面、涵养湿地、修复生态,完成治理任务,再现“八水绕长安”盛景。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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