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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琼中县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共担模式

  2015年,在驻村“第一书记”秦家越的鼓励下,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鸭坡村村民王一凡加入了村里的养蜂合作社,当年就收获蜂蜜100斤,挣了8000元。2016年,王一凡将养蜂规模扩大,增至20箱,并加入了村里的“稻鱼共生”产业项目,除了1万多元的田租进账,年底还有分红。

  在琼中,有越来越多像王一凡一样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发生着巨大转变。这都源于当地依托生态优势,积极发展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的带动。

  琼中是海南省五指山山脉所在地,也是万泉河、昌化江、南渡江的三江发源地,地处生态保护核心区,素有“海南之肺”的美称。

  但琼中也是“九分山半分水半分田”,发展经济的先天条件比较薄弱。如何让贫困群众脱贫奔小康?首先,琼中县委深刻认识到,绿色是琼中的发展优势。“要统筹协调好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琼中县委书记孙喆说。

  过去6年,琼中生态建设投入资金达12.33亿元;“十三五”期间,琼中将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及“三护”(护山、护水、护林)“三零”(零动迁、零破坏、零污染)“三不”(不失业、不失地、不失居)原则,以特色产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加强生态建设之外,则是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营根镇大朗村仅有180余亩耕地。2016年7月,琼中县渔业局协助大朗村改造了原有水田,将深水稻田和被撂荒稻田清淤消毒、加固护坡池埂、整修排水渠道,发展“稻鱼共生”项目。

  2016年11月,琼中农源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吸纳村里22户贫困户入社,不仅享受政府资金帮扶,还获得50万元贴息贷款,一举解决了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难题。

  撬动“抱团”发展的支点在于县委、县政府的带动奖补政策。琼中鼓励贫困户以扶贫资金或种苗、贫困户自有土地等入股合作社。根据合作社带动贫困户的数量,分别给予每户2000元至4000元的资金帮扶;对加入合作社的贫困户,一次性给予每年每户1000元的种苗或物资补助;对主动抱团发展达5户以上的贫困户,一次性给予每年每户1500元种苗或物资补助。

  由此,琼中贫困群众纷纷积极加入合作社。2016年,新成立专业合作社53家,累计达到312家,带动4600户贫困户加入“抱团”发展的行列。

  贫困群众王金英听说“稻鱼共生”项目一亩地能产出近万元,就把家里的2.7亩地都腾出来,加入了合作社。“等第一批鱼收获时,我就能脱贫了。”王金英说。

  和平镇长兴村琼中兴民养鸡专业合作社2013年刚成立时,多数村民都在观望。3年后,长兴村已有39户贫困户以种苗入股加入了合作社。销售所得除去成本,剩余利润的50%用于合作社后续发展,50%用于分成,合作社和贫困户各得一半。

  “第一批4400只鸡苗的销售额就有20多万元。”合作社负责人王有政说。看合作社收益好,去年下半年又有5户贫困户加入了合作社。

  如今,琼中已经摸索出“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专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村集体经济+基地+贫困户”“种养大户+基地+贫困户”4种产业扶贫模式,让产业扶贫走上规模化、标准化、效益化的发展道路;已经实施农业特色产业项目121个,重点发展桑蚕等9类特色产业,整合、支持或帮助协调资金投入1.2亿元,深化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4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推广股份带动、合作带动、订单带动、资产收益带动等模式,积极引导贫困户由“多、零、粗”走向产业化、规模化,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了良性循环。2016年,琼中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1100名,带动贫困户4600户脱贫致富。(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何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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