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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了结,王老吉、加多宝共享“红罐”

  /CFP

    晨报记者 林劲榆

  旷日持久的“红罐王老吉”商标纠纷终于有了定论,未来消费者或将在市场上看到两个版本的红罐王老吉。
  昨天,最高法公开宣判,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将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判决结果一出,加多宝随即表示支持高院判决,王老吉则表示,尊重判决结果。

  争“红罐”,打几十场官司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对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加多宝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健康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药集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上诉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2010年“王老吉”商标被估值1080亿元。同年,广药集团表示,要将出租的品牌收回自己做“王老吉”,并向加多宝发出了律师函要求收回“王老吉”商标。
  2012年7月6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于同日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并据此诉指对方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的包装装潢构成侵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享有者应为广药集团,大健康公司经广药集团授权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不构成侵权。由于加多宝公司不享有涉案包装装潢权益,故其生产销售的一面“王老吉”、一面“加多宝”和两面“加多宝”的红罐凉茶均构成侵权。一审法院遂判令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加多宝公司不服两案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2年以来,广药和加多宝打了几十场官司,涉及广告语等内容,大部分以广药胜诉收场,但最终加多宝胜了关键一场。

  加多宝:欢欣鼓舞

  终审判决一下,有人喜上眉梢,也有人股价大跌。
  昨天中午,最高法终审判决宣布后,午后A股开盘,广药集团旗下的白云山股价大跌。截至收盘,其估价跌幅达到了3.76%。
  从工商企业登记信息来看,广药和同兴药业并列王老吉第一大股东,占股比例均50%不到。王老吉药业是广药大健康板块的主要营收来源,根据广药上市平台白云山的年报,2016年其大健康板块营收为77.69亿元,白云山在年报中表示,大健康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王老吉凉茶,也就是说,2016年王老吉凉茶的营收大约是77亿,约占上市公司营收的40%左右,此次判决结果,或对上市公司的饮料销售产生影响。
  下午两点左右,加多宝发布公开声明,称感谢、欢迎最高法就红罐凉茶装潢案的终审判决,集团上下对加多宝能够继续享有和使用红罐凉茶装潢权益感到欢欣鼓舞,也感谢最高法就加多宝对红罐凉茶设计首创劳动成果贡献的肯定。

  王老吉:尊重判决结果

  稍晚些,王老吉公司也发文称:“我们尊重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在消费者、合作伙伴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目前王老吉凉茶已取得七成的市场份额。在此,我们对大家表示真挚的感谢。”
  昨天,记者走访了沪上多家超市,加多宝凉茶和王老吉凉茶都有销售,加多宝凉茶已经全部升级为金罐包装,红罐包装凉茶只有王老吉。
  不过,业内分析人士表示,终审判决下达后,从市场策略的角度考虑,加多宝很可能再推出红罐凉茶产品,与广药的王老吉竞争,并可能瓜分部分市场份额。

  最高法说
  双方对包装装潢权益都有建树
  完全判归一方所有会显失公平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认为,结合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历史发展过程、双方的合作背景、消费者的认知及公平原则的考量,因广药集团及其前身、加多宝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均对涉案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发展和商誉建树,各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将涉案包装装潢权益完全判归一方所有,均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并可能损及社会公众利益。因此,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由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在此基础上,广药集团所称加多宝公司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以及加多宝公司所称大健康公司根据广药集团授权生产销售的红罐凉茶商品构成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的主张,均不能成立,对广药集团及加多宝公司的诉讼请求均予以驳回。
  (据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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