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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举办少年法庭成立三十周年纪念活动

  2017年11月23日下午,海淀法院举办“‘小’法•大爱——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成立三十周年纪念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慕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瑞翔,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党委书记、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路琦等领导出席活动。会议由《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辑刘桂明主持。

            薪火相传 开创“海淀少审新模式”

  与会嘉宾首先观看了专题纪实片《希望之路》,回顾了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在探索和创新中走过的三十年风雨兼程。为进一步总结、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经验及成效,海淀法院发布在少年司法工作中具有开创性的十大经典案例,包括首例救助未成年被害人、首例适用禁止令、首例心理专家介入刑事诉讼、首例跟踪帮教等,充分展现了海淀法院在少年审判及延伸工作中以儿童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奋勇前行、大胆创新,在促进制度建设和创新上彰显慈爱和宽容的典型事迹。

  作为在少年法庭工作了30年的老前辈,“法官妈妈”尚秀云荣获“海淀法院少年审判终身荣誉贡献奖”。她表示,海淀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基本方针,不断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创新举措,开创了“在帮教中司法”的“海淀少审模式”;她希望新时代的“少审人”在少年司法制度开拓进取的同事,“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的情怀也能薪火相传。

              对话大咖 共议少年司法未来

  为突破少年司法发展的瓶颈,推动未保工作创新性发展,海淀法院邀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慕平、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中国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上海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国家儿童保护项目主任王欣参加“对话大咖——少年司法之未来访谈”环节,从不同角度分析少年法庭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的发展路径。

  宋英辉教授指出心理疏导、社会调查、司法救助等少年司法特色延伸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社会组织的助力,面对科技发展对未成年人心智发育造成的影响,少年司法更应深化与各组织之间的协作,借助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李玫瑾教授表示预防犯罪的关键就在于未成年,应将犯罪预防与少年司法更好地结合,将犯罪心理学与少年审判紧密融合,实现司法实践中心理评估的规范化与有效性,为更好地教育、挽救失足少年奠定基础。姚建龙教授提出少年司法应增加开放性与包容性,学习借鉴域外少年司法的先进经验,同时也应加大与社会组织间的合作,建立联动机制,有效推动“政法一条路”和“社会一条龙”协同发展。王欣主任表示儿童权利保护不力仍是一个较为严峻的问题,建议少年法庭把如何更好保护儿童人身安全、如何让少年儿童摆脱涉罪风险以及如何让误入歧途的孩子重获幸福作为改革发展的重要指向标,与政府、基金会、非政府组织等多方协作,推动全市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保障更多处于诉讼困境中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慕平院长表示,少年审判三十年来从一颗小苗到现在成为一颗大树,走过了很光辉但也很不易的过程;他结合实际调研对少年审判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路径提出了有益见解。他希望少年审判要坚定信心,用改革的思路破解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做好每一个案件的审判,认真、细致、大胆的往前去闯、去做。

              联动合作 共促少年司法发展

  中国刑诉法学会副会长宋英辉与海淀法院副院长劳东燕共同为“中国刑诉法学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研究基地”揭牌,海淀法院成为该委员会在法院系统设置的首家研究基地。

  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秦硕与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王建平签署“缔结友好审判庭”协议,这也是少年法庭在全国法院的首次异地合作,为进一步提高少年审判能力,加强少年司法审判实务的协作和交流,促进两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继往开来 少年司法在路上

  海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焦慧强做总结发言。他表示,30年来,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始终把“儿童利益最大化”作为基本准则,坚持“寓教于审”,创设U形法台、缓刑接待日、帮教考察法官、判后司法救助、信息限制公开等制度,探索出“在帮教中司法”的少年审判“海淀模式”。30年来,少年法庭坚持对缓刑未成年犯进行跟踪帮教,连续13年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连续30年回访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帮助失足少年重树回归社会的信心,让孩子们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少年法庭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30年来,少年法庭探索开创“四三二一”亲职教育工作模式、“2+3+3” 校园暴力预防机制等创新机制,为少年司法的突破性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少年法庭正走在改革创新发展的道路上,也将以一个崭新的姿态投身于少年司法工作之中,让走入法庭的每一个未成年人都沐浴在司法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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