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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微信”办案模式 密云法院迅速审结交通事故纠纷案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新京报记者今天(4月2日)上午从密云法院获悉,该院目前正探索“微信”办案模式,通过微信调解、交换证据等,迅速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据介绍,2018年2月23日,郭某诉孙某及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立案,郭某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971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法院接到诉状后向孙某和某保险公司邮寄送达了传票和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复印件,并定于3月12日开庭。

  因孙某居住在苏州,其车辆在苏州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考虑到二被告距离较远,诉讼成本较高,且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的意愿,法官主动添加当事人的微信账号,让被告当事人将其应提交的身份信息及证据材料原件先行拍照发送给法官,并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原件进行拍照。

  随后,法官将双方提交的证据原件照片发送给对方当事人,由某保险公司出具调解意见,在当事人都同意的基础上,郭某与某保险公司向法院邮寄诉讼手续及调解意见;法官将郭某的微信账号推荐给孙某,孙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其同意承担的案款给付郭某,法官将转账记录截屏打印,由孙某签字确认后入卷。法院收到某保险公司及郭某的邮件后,出具调解书,并邮寄送达,该案于3月6日调解结案。

  据密云法院法官王爽介绍,为方便当事人快速参加诉讼活动,密云法院在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探索建立“微信”办案模式,借助微信平台高效开展庭前调解、证据交换、案款直赔等工作,及时向当事人推送案件信息,缩短诉讼材料周转时间,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提高审判效率,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编辑:吴娇颖 艾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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