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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枭"认罪伏法 竟因一份气象报告

  正义网宿迁11月24日电(通讯员林啸 王丽)2016年2月29日晚,曾因吸毒四进宫的张凯再次被抓,民警在他身上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25包共计182克和5.5mm气步***一只,这是泗阳县2016年以来涉毒数量最多的一起贩毒案件,而嫌疑人张凯到案后却百般抵赖拒不认罪,检察官从细节入手,抽丝剥茧,最后一份气象报告让张凯认罪伏法。 

  “散货人”作案手段隐蔽,反侦察能力强

  近年来,泗阳毒品犯罪形势比较严峻,“瘾君子”对毒品的需求越来越大,有需求便有市场,在严打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仍有不少毒贩铤而走险,张凯就是其中之一,张凯——男,淮安人士,名副其实的“瘾君子”,因吸毒导致家庭一贫如洗,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张凯是淮安附近圈子里的名人,对他来说贩卖一克不嫌少、一百克也不嫌多,不怕你要的多,就怕你钱不够。渐渐的,“要买冰,找张凯”的流言在他们的圈子里传开了。

  多年的吸贩毒“经验”让张凯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多个手机号码、使用暗语、分批运货、单线联系,这些隐蔽手段都给案件侦办带来不小的难度。据张凯在苏州的“上线”落网后交代,2016年初,张凯自己开车到苏州商谈买毒,谈好的是四套冰毒、一套“四号”,这些都是暗语,一套指的是25克,“四号”指的是海洛因,但是张凯不亲自把毒品带走,而是要求卖家把毒品装在事先准备好的多个“小音箱”里,偷偷放在苏州到淮安的大巴车的座位底下,算准了汽车进站的时间,再托人到车站把毒品带回。

  检察官细致入微,气象报告成定罪关键

  “有证据就定我的罪,不然别找一些前后矛盾的证据瞎忽悠我”,在侦查环节和审查起诉环节,张凯对其犯罪事实均不予供认。张凯口中前后矛盾的证据指的是,在一起其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中,两名购毒者对购买的时间上不能吻合,一人称时间系过年前的三、四天,另一人称时间系过年后的三、四天,此外没有其他人在场,证实贩卖事实的证据成了孤证。如若不能确定张凯是贩毒人员身份,那么现场查获的大宗毒品将无法计入贩卖的数量,极易导致其脱罪。

  法证学中罗卡定律:“凡有接触,必留痕迹”。为排除合理怀疑,形成证据锁链,案件承办检察官再次约谈了两名证人,通过证人的讲述,检察官发现一个细节,两名证人都提到买毒品的那天晚上是大雾天气,因为能见度低,也就无法看清对方车辆等情况。承办人马上联系公安民警和气象局,调取过年前后一个月的天气情况,惊喜的发现这段时间内泗阳县仅有2月11日(大年初四)夜间出现大雾天气,与证人证言相互印证,这才拨云见日,形成了完成的证据锁链。

  毒贩低头,为时晚矣 

  近日,泗阳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张凯贩卖毒品一案。

  “为不劳而获取高额的经济回报,涉猎贩毒的不当行业,罔顾社会法纪,理应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借此机会告诫旁听人员,回顾中国禁毒历程,我们做的绝不仅是扼腕叹息,身体力行参与到禁毒行列中去才是对历史最好的缅怀……”公诉人法庭上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法治警示教育。

  泗阳县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张凯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财产六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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