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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区法院在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现场推进会上介绍经验

推进会现场

观看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指挥执行

  2月27日,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现场推进会在防城港市召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梅,党组成员、法警总队总队长丁山,执行局局长梁文华、副巡视员黄坚等领导,以及全区16个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和立案庭庭长,防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凌中文在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现场,听取了该院财产查控前移工作的经验介绍,并观看了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指挥单兵执行模式进行现场执行。

  防城区法院高度重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执行局配备21人,其中员额法官3人,法官助理7人,法警8人,书记员3人。为了加强立审执的衔接,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降低廉政风险,2015年,党组决定对所有案件实行财产集中查控,将执行局查控环节前移,并在诉讼服务中心办公。成立财产查控组后,党组精心挑选2名政治好素质、业务能力强的在编人员专司财产查控工作,并配备一名书记员,对全院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执行案件实行财产集中查控。

  防城区法院的做法是:诉前保全案件,立案庭接到申请人的查控申请,立执保案号后,马上移交查控组,查控组立即进行查询,发现财产立即进行控制。然后将查控信息反馈立案庭,并通过手机信息向申请人反馈财产查控情况。诉讼保全案件,业务庭作出保全裁定后,由立案庭立执保字案号,移交查控组,查控组立即进行查询,发现财产立即进行控制。然后将查控信息向业务庭反馈,并通过手机信息向申请人反馈财产查控情况。执行案件,立案庭立执行案后即移交查控组。查控组马上进行财产查控,发现财产立即控制。然后移送执行局内勤分到实施组,并通过手机信息将查控情况向申请执行人反馈。

  通过财产查控前移,减少了案件的周转时间,执行标的到位率得到提高,有效地减少了执行信访案件。2016年,防城区法院执行标的到位率为49.6%,2017年为50.16%。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巡查组向广西高院反馈巡查情况中充分肯定了防城区法院财产查控前移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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