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检方依法对唐山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刘建立决定逮捕
新华社石家庄11月27日电(记者李继伟)记者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河北省唐山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刘建立(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建立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建立简历
刘建立,男,汉族,1959年6月出生,天津宁河人,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4月参加工作。
1982.04——1985.12 丰南县胥各庄镇工业公司出纳员、会计
1985.12——1989.11 丰南县胥各庄镇工业公司副经理兼第三水泥厂厂长
1989.11——1989.12 丰南区胥各庄镇副镇长兼第三水泥厂厂长
1989.12——1990.06 丰南县侉子庄镇副镇长兼五星啤酒厂丰南分厂厂长
1990.06——1991.12 丰南县侉子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89.11——1991.03在唐山市职工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证书班学习)
1991.12——1994.06 丰南县侉子庄镇党委书记,镇长
1994.06——1995.11 丰南市银丰镇党委书记,镇长
1995.11——1996.02 丰南市银丰镇党委书记
1996.02——1998.01 丰南市人大副主任(不驻会)
1998.01——2001.06 丰南市委副书记(1997.08——1999.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06——2002.03 丰南市委副书记,代市长(1999.09——2001.12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03——2002.05 丰南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2.05——2002.08 唐山市丰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筹备组主要负责人
2002.08——2006.01 唐山市丰南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01——2008.10 唐山市丰南区委书记
2008.10——2010.04 曹妃甸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副厅级),兼曹妃甸工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唐山市丰南区委书记
2010.04——2010.08 曹妃甸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副厅级),兼曹妃甸工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0.08——2012.02 唐山市委常委,曹妃甸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曹妃甸工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唐海县委书记
2012.02——2013.12 唐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农工委书记
2013.12——2016.09 唐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6.09——2017.03 唐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7.03—— 唐山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8.05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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