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刑释后重操旧业 文昌一男子4天3次贩毒“再进宫”


  天涯法律网讯(张余武 陈德文)文昌男子林某因贩毒被判刑,刑满释放回到社会仍不思悔改,4天里贩毒3次。近日,省一中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判定林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悉,林某曾因贩毒于2012年被文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林某在4天里3次贩毒,包括10月8日在文昌市文城镇某酒店门口、10月9日在文城镇某宾馆后门处、10月11日在文城镇一酒店附近,分别以2700元、500元、400元的价格向吸毒人员陈某贩卖氯胺酮(俗称“K粉”)2包及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3包、2包。 

  2016年10月13日,文昌市公安局民警抓获陈某,当场从他身上查获氯胺酮2包、甲基苯丙胺5包。当晚,公安民警在文昌市会文镇抓获林某。经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从陈某身上查获的2包氯胺酮净重15.2克,5包甲基苯丙胺净重3.08克。 

  文昌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林某因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又多次贩毒,系累犯再犯,应从重处罚,故依法作出有期徒刑5年判决。 

  一审宣判后,林某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请求依法改判。省一中院二审认为,林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而3次贩卖毒品,其中贩卖氯胺酮15.2克,贩卖甲基苯丙胺3.08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林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多次贩卖毒品,系累犯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故驳回林某上诉,维持原判。


福田劳动力市场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