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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罕见剑指省级决策层面 谁来担责?

  原标题:高层面决策失误谁来担责? | 中央环保督察罕见剑指省级决策层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郄建荣

  “岸上草原”,包括数栋商业楼盘在内的万达文化城,恒大中心,碧桂园……在安徽巢湖岸边,旅游项目、房地产项目一个都不少。而按照安徽省制定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巢湖一公里范围内属于二级保护区,无论是旅游项目还是房地产项目一个都不能有。

  7月29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安徽省反馈督察意见时明确指出:“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基本没有落实,甚至仍然有大量违法开发建设。”

  截至8月1日,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完成了对天津、安徽、湖南、福建、辽宁、贵州、山西等7省(市)的督察意见反馈。辽宁省委常委会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没有研究环保工作;天津市“在环境保护方面开会传达多,研究部署少,口号多,落实少”;山西省“全省散煤煤质管控处于失控局面”;贵州省政府批规划致咸宁县城逼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草海。如此直指高级决策层面,而且措辞严厉,这在前两批的中央环保督察中并不多见。

  显然,环保压力传导不力不仅仅出现在市县一级,通过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记者发现,在部委厅局乃至更高级层面同样有环保压力传导遇阻问题。

  7个督察组反馈督察意见后,地方马上要进入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阶段。到底要对哪些人实施问责?在合肥市,一些部门的领导人不无忧虑。

  而对存在于高级层面的环保压力传导不下去的问题该如何问责,似乎更值得关注。

  巢湖岸边现旅游与房地产项目

  “在合肥也能感受到草原风情”,这是“岸上草原”的一句广告语。的确,从合肥市中心驱车不久,就可到达“岸上草原”。浑圆的山坡上,人工修剪过的草坪格外整齐,散落着许多大大小小的蒙古包从高处可俯视巢湖的木栈道。面对诺大的巢湖,“岸上草原”分外显眼。

  合肥市包河区副区长李炜告诉记者,“岸上草原”项目自2015年5月开始建设,虽然是旅游项目,但不收费,市民可随意到此游玩。

  7月29日,尽管是周末,但是,在“岸上草原”几乎看不到多少游人。

  今年4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对安徽省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督察。7月29日,督察组在向安徽省反馈督察意见时也谈到了“岸上草原”问题。督察组指出:“2014年,以实施滨湖湿地公园工程名义,在近两公里的湖岸违法建设“岸上草原”项目,还以建设防波堤名义围占湖面,以保护之名,行开发之实,其中约2000亩湖面已经用作旅游开发。”

  在巢湖的西半湖不仅有“岸上草原”这样的旅游项目,还有房地产项目。由万达集团开发建设的“万达文化城”项目中的多座商品住宅楼因是“湖景房”而成为合肥市的“高尚社区”。除万达在巢湖有房地产项目外,记者在巢湖西半湖还看到了“恒大”的身影,此外,在巢湖开发房地产的还有碧桂园。

  合肥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建筑都属于违法违规建筑,原因是“违反了《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有关一公里的规定。”

  站在“岸上草原”观巢湖,可以清晰地看到两条大堤将巢湖分成了若干湖区。李炜向记者解释说,2012年和2014年分别修建了两条防洪大堤,两条大堤建成后,巢湖水流虽然不能自主交换,但是可以“有条件”的交换。他认为,大堤的修建对巢湖水质改善是有好处的。

  7月29日,记者在巢湖西半湖看到有专业人员在打捞湖里的蓝藻。蓝藻的出现无疑证明巢湖有污染。对此,李炜并不否认,他说,巢湖整体水质属于五类。

  按照水质好坏的划分标准,五类属于水质极差级别。

资料图

  防浪林台湿地,同在巢湖的西半湖。7月29日,记者也到了这个地方。“其实,这没有什么建筑垃圾,你们看,这些都是城里建筑工地挖来的土方,哪有什么建筑垃圾?”指着已经填平的土地,李炜明确表示,督察组也来过这里,但是,他不认为防浪林台湿地堆放的是建筑垃圾。

  尽管李炜是这样说,但在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两个月后的7月29日,记者在防浪林台湿地,仍看到了堆放在此的破砖烂瓦等建筑垃圾。

  就防浪林台湿地,中央督察组指出,2016年,合肥市滨湖新区违法审批,损毁防浪林台湿地,将14万平方米防浪林台用作建筑垃圾消纳场。防浪林台内湿地已被渣土填平,完全丧失了生态功能。

  巢湖与太湖、滇池并称“三湖”,是早在上个世纪就已被列为国家环境污染治理的重点之一。为此,1998年12月22日,安徽省出台了《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7月,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针对《条例》的执行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组进行了重点督察。最后督察组得出的结论是:“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连年发生的水华问题,滨湖湿地被破坏问题,违规侵占湖面问题,入湖污染量大问题,督察组认为,《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基本没有落实,甚至出现大量违法开发建设。

  据8月2日的媒体报道,督察组向安徽省反馈督察意见后,合肥市已经做出回应,称将不折不扣地完成“岸上草原”的整改。但是,在关人士告诉记者,旅游项目可以整改,包括万达文化城在内房地产项目,由于房子已经售出,或将无法整改

资料图

  环保压力传导在高级层面遇阻

  近年来,环保压力传导不畅特别在市县一级传导不到位问题屡被提起。但是,从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结果看,环保压力传导不力不仅出现在市县一级,就是在7省(市)部委厅局乃至更高层面也同样遇到阻力。

  天津市地处空气污染重灾区京津冀,但是,中央环保督察发现,天津市的环保工作并没有给京津冀的污染形势减压,反而空气污染在今年一季度有所加重。督察组指出:“开会传达多、研究部署少,口号多、落实少。”是天津市政府层面的问题之一。

  2014年12月,天津市政府在批复未来科技城总体规划时,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42平方公里;宁河区在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七里海湿地核心区和缓冲区违法建设湿地公园;大港石化、天津石化、中沙石化3家央企下属企业年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约2.8万吨……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发现,天津市今年一季度PM2.5浓度同比上升27.5%;除了独流减河,天津市8条入海河流中没有一条达到Ⅳ类水体的河流。

  威宁县是贵州省省管县,草海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同在一个区域却不能和平共处。由贵州省政府批准的威宁县城发展规划与草海严重冲突,“威宁县城建设用地范围与自然保护区范围重叠面积由2009年规划确定的2217亩扩大到目前的25411亩。”中央环保督察组说,最终导致“城进湖退”

  2013年至2016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未按照分工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地区优质煤配送中心建设,没有制定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的限制销售政策,“全省散煤煤质管控处于失控局面”。中央环保督察组说,山西省冬季燃煤污染十分严重

  辽宁省委常委会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没有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此外,辽宁省大规模违法围海、填海问题也引进了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注意。督察组透露,辽宁省海洋管理等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虽然进行处罚,但基本上是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由于处罚金额远远低于填海所得,实际鼓励和纵容了违法围海、填海行为,导致海洋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盲目乐观是生态环境相对较好省份的通病。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福建发现,福建省政府在批准厦门、宁德、莆田3市海洋功能区划时,增加开发性用海面积累计达到3068公顷,与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的有关要求相违背。

  湖南也称“有色金属之乡”。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由于开发过度、保护不力,湖南省重金属污染问题始终突出。但湖南省有色金属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仍然侧重于产能扩张,对重金属污染防控没有提出严格要求。

  如何问责向谁问责值得关注

  据记者了解,督察意见反馈会后,7个督察组分别向7省(市)政府移交了督察发现问题及问责线索。但是,如何问责?向谁问责?也引起了地方的关注。

  8月1日,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透露,至督察反馈结束时,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已立案处罚8687家,拘留405人,约谈6657人,问责4660人。

  而记者在采访中获悉,问责的4660人,是各督察组在督察期间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在接到群众举报查实后地方问责的情况。有关督察人员向记者透露,随着各督察组向地方移交问责线索后,7省(市)还会有一批人将被问责。

  “督察组进驻时,每天恨不得忙到后半夜。意见反馈完,马上要进入问题整改和问责阶段,还不知道会问到谁头上。”在合肥市,有关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有些领导干部担心会被问责,紧张得晚上觉都睡不好。他说,督察组在时忙得没时间睡觉,现在是怕得睡不着觉。

  “在前两批督察中,极个别地方问责基本上看不到什么‘大官’。”板子高高举行轻轻落下的情况会不会再次出现?在第三批被督察的省(市)中又有哪些人要为决策失误甚至导致严重后果出现来担责?特别是针对出现在部委厅局甚至更高层面的决策失误问题,要不要有人来提担责?谁来担责?该担多大的责?会不会出现祁连山式的问责?等等,都值得关注。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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