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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油南海东部探索合作模式迎来阶段性成果

近日获悉,近一年来中国海油所属深圳分公司与外国石油公司签订了3个石油合同、1个物探协议,南海东部海域逆势迎来合作勘探新成效,表明其以“风险共担”为理念的单构造区块合作勘探模式取得阶段性成果。

中国海油在自营开采我国海上油气资源的同时,每年推出一批海上区块,通过对外招标、签订石油合同的方式与外国合作者合作。35年来,中国海油与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81家石油公司签订了217个石油合同。以往的常规石油合同以面积数千平方公里的大区块为主,研究面积大,成藏规律复杂,勘探技术和成本要求高,使得近年来对外招标区块的吸引力明显降低。

面对国际油价持续低迷、公司资本支出有所控制和下调的局面,深圳分公司积极探索合作勘探新领域和新模式。2016年初,深圳分公司创造性地提出一种全新的合作勘探模式——“风险共担”单构造区块合作勘探,将南海东部海域单构造区块和自营钻井目标对外招标,以此吸引合作者,分担自营勘探风险,增加勘探投入。

2016年4月,深圳分公司首次拿出已列入当年自营钻井计划的部分目标和已研究成熟的部分构造,向外国石油公司伸出“橄榄枝”。有限公司法律部、勘探部与深圳分公司密切配合,快速完成开放区块审批流程,优化合同条款。此举吸引了10家公司19次到访深圳分公司对外开放资料室。经过中方推销人员精心推介,中国海油与韩国SK集团签订17/08联合研究区,与澳大利亚Empyrean能源公司签订29/11物探协议区。

今年,深圳分公司加大开放程度,重点推出单构造区块和单井区块。这些区块“卖点”十足,多数位于勘探成熟区,虽然存在一定的勘探风险,但具备较大的勘探潜力和商业前景。深圳分公司提出,只要有公司感兴趣,愿意合作,合作方式、进入门槛和时间可以随时商谈,以此吸引外方参股中方的自营钻井项目。这种模式对合作方来说,可以大幅度节省勘探费用,降低管理成本,缩短勘探周期,达到常规石油合同相同的目的。对中方来说,既引进了外资,分担了勘探风险,还不影响自营勘探进程。

中国海油在2017年中国海上开放区块招商公告中推出22个区块,其中南海东部海域占16个,而这之中的单构造区块就有7个,这也是南海东部海域首次将单构造区块公开进行对外招商。短短4个多月,15家公司21次到访,既有壳牌、康菲、道达尔等国际大石油公司,也有洛克、科佩克、泰国石油等境外石油公司,还包括中化、智慧石油、恒泰艾普等国内公司。

4月10日,中国海油与哈斯基就南海16/25区块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外方承诺至少两口探井的义务工作量。这也是中国海油通过对外招商的方式,与外国石油公司签订的第一个单构造区块石油合同。9月5日,中国海油又与韩国SK集团就南海17/08区块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

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总地质师米立军表示,风险共担合作勘探是低油价新常态下应对行业困难局面的双赢模式,能更好地利用合作方式增加勘探的投入,分担自营勘探的风险,从而促进公司效益最大化,实现南海东部油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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