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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8天作案7起


   华商报讯(记者 杨皓)26岁的河北男子吕某来咸阳投奔女友,由于没钱花,他将目光盯向了夜间独行的女子。短短8天时间,他便在咸阳持刀抢劫了7名女性,劫得现金4000余元和手机两部,还造成4名女性受伤。
   2017年12月14日晚,咸阳市民金女士到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当晚7时许,在咸阳清渭楼附近遭到一名操外地口音的男子持刀抢劫,对方用刀架在她脖子上,逼她将身上的钱交出来,金女士交出了身上的1700元钱,对方拿钱后逃离现场。
   就在办案民警全力侦破此案的过程中,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期间,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又先后接到4起同样的持刀抢劫案件,4名受害人均为夜间独行女子,她们均是在清渭楼附近遭到抢劫,也均因反抗被对方用刀划伤。对此,渭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办案民警限期破案。
   根据受害人反映的情况,持刀男子身高1.7米左右,外地口音,作案地点均在清渭楼附近。由此,办案民警分析,该案应系同一人所为,并且该男子很可能并不熟悉咸阳的环境。于是,办案民警调取了近30G的事发地附近的监控视频,近50名民警经过7个多小时分析后,确定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行动轨迹。于是,办案民警在案发地附近蹲守布控,2017年12月22日晚7时许,办案民警在咸阳市渭阳东路附近将正在寻找目标准备伺机作案的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吕某,26岁,河北保定人。他交代了在渭城辖区作案5起的犯罪事实。此外,还交代了在秦都辖区作案2起。吕某称,他从河北到咸阳投奔女友,由于没有钱花,便想到了持刀抢劫。经查,吕某作案7次,共抢得现金4000余元,手机两部。其间,还抢到一个上万元的包,扔进了咸阳湖。
   据办案民警介绍,2009年和2012年,卢某曾因盗窃和抢劫两次获刑,2016年底才刑满释放。
   目前,吕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提醒广大女性,夜晚回家最好避免独行。独行时也要注意观察是否有人尾随,若有人尾随尽量朝商店、超市等有人的地方走。万一遇抢夺或抢劫,切记不要和对方纠缠或反抗,要学会假装示弱,然后找机会呼救或报警。记清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口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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