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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例行吹风会:《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业发展情况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7日讯(记者 吉蕾蕾)2月27日,***新闻办公室举行《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业发展相关情况吹风会,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张建华就快递业的发展情况、为什么制定条例以及条例制定过程中的利弊权衡等话题进行了回应。

  快递业迅猛发展全年“不打烊”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产业,也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连接着供给侧和消费侧,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马军胜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快递业实现了由小到大的迅猛发展,10年来,业务量增长了6倍,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

  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超过400亿件,是2007年的33.4倍,年均增长达42%;业务收入接近5000亿元,是2007年的14.5倍,年均增幅达30.6%,包裹快递量超过了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经济体,对全球包裹快递量的增长贡献率超过50%。

  与此同时,全国快递企业发展飞速,已达2万多家,快递日均服务用户超过2亿人次,农村地区收投快件量也已超过100亿件。快递服务质量也有了稳步提升,特别是今年春节期间,越来越多的快递企业加入到了“春节不打烊”的行列。

  记者了解到,春节是快递业务一年中的淡季。数据显示,今年春节假期,快递单日业务量从此前的“亿件级”陡然降至不足千万件。根据此特点,多家企业坚持“有一单,接一单”,确保了消费者的快递服务。

  然而,也有不少人抱怨春节期间的快递变慢了。对此,马军胜表示,快递业的春节运行模式,跟交通运输的春运模式截然不同,基本上是马鞍型的结构特征。面对相对少的业务量,快递企业需要权衡业务需求、用户以及对快递小哥的人文关怀问题,适时做一些调休安排也符合情理。

  条例立法契合快递业发展实际

  马军胜坦言,我国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快递大国,但随着资源要素不断集聚、服务网络不断延伸、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快递业也面临一些现实问题,亟须通过立法予以解决。

  一是快递业发展中还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如快递末端网点的办照成本较高、快递车辆通行难、快递基础设施薄弱等;二是快递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危害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快递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业内普遍实行的加盟经营模式中存在服务质量相对较低、责任界定不清的问题,对快件损失赔偿的争议较多。其中,快递车辆通行难、进门投递难的问题最受关注。

  “快递暂行条例是一部发展法,是一部发展的保障法,立法过程自始至终以解决问题为导向。”马军胜表示,当前,在快递发展的过程中,确实普遍存在着用地难、车辆通行难、进门投递难、跨境通道能力不足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条例里做了很多制度性设计。比如,为了统筹考虑快递大型集散分拨中心基础设施用地解决难的问题,条例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角度做出了保障性安排;对车辆通行难、进门投递难的问题,条例也根据实际需要作出了具体规定,从制度上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条例还支持在重点口岸建设进出境快件分拨中心,另外也鼓励快递企业在境外开办服务机构,来开展跨境业务。“这些制度安排对于促进快递业发展、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都有基础性作用。”马军胜说。

  立法过程权衡各方利弊

  记者了解到,快递暂行条例的效力仅次于邮政法,高于邮政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上位法。因此,也有人担心暂行条例会制约快递业发展。

  对此,张建华表示,在快递暂行条例立法过程当中,我们始终注意把握三个方面的指导思想,一是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立法的重点,着重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释放制度红利;二是在制度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保障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三是规范快递秩序,完善快递服务规则,理顺法律关系,使企业用户形成明确的法律预期,引导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在寄递过程中,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的情况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安全问题是我们在快递暂行条例立法过程中着重考虑的问题。”马军胜表示,快递的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广,在运作过程中有人货分离、递送便捷的优势,但也给个别不法分子利用快递渠道进行违法犯罪留下了机会,“在条例立法的过程中,我们注重在提高人防、技防、物防的基础上,着力优化、实化、细化快件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

  “制定快递暂行条例,正是为了保障我国快递业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邮政强国,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用邮需求。”马军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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