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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生荐用教辅不得超420元/期


    本报8月16日讯  为了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和学生学业负担,今天,长沙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下发《自愿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呼吁家长基于学生学业需要理性选择教辅材料。同时,还公布了违规选用教辅材料举报电话:0731—84899742、84899756(纪委、监察室);0731—84899710(基础教育处)。

    据悉,长沙各中小学严格遵循“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原则。

    经市教育局同意,普通高中学校在毕业年级可按“一科一辅”原则自行选用教辅材料。“限数量”要求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原则,相关学科只能推荐选用一种同步练习册、一种寒暑假作业、一种历史图册、一种历史(地理)填充图册、初高中毕业年级选用一种考试辅导材料。“限总额”要求每生、每学期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总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其中高一年级不得超过200元、高二年级不得超过35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高三年级不得超过420元(含考试辅导材料)。

    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子弟学校)教辅材料、专题教育读本、地方课程读本实行“一费制”免收,由财政集中支付。各区(县市)免费向学生提供专题教育读本、地方课程读本,需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再行征订。

    高中阶段教辅材料堆积如山的情况比较突出。对此,长沙市教育局要求,高中阶段教辅材料在“一教一辅”的前提下,坚持自愿原则,学校公示公开教辅材料目录(包括教辅材料书名、出版单位、价格等),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是否征订。

    ■记者 黄京

    实习生 陈舒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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