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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发出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强烈信号。近日,南宁市纪委就5起危房改造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上林县原西燕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站长陆有荣、工作人员莫海斌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陆有荣、莫海斌任职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在协助西燕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在农户申请危房改造指标时没有审核清楚其现有住房情况,让不符合条件的4户农户通过审核,致使这4户农户获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金共计7.922万元,造成国家危改专项资金损失。陆有荣、莫海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马山县里当瑶族乡雅联村委会原副主任蓝常海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蓝常海担任雅联村委会副主任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在入户核查危房改造申请户陆某某家庭经济和住房情况时不细致,未发现其已在县城购买房屋的事实,并为陆某某虚填完善危改申报材料,使不符合危改条件的陆某某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1.8万元。蓝常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隆安县都结乡念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凌耀庭违规分配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凌耀庭任职期间,擅权乱为,在协助都结乡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未经批准擅自决定分解、分配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将梁某户获得的17781元补助资金拆分7000元分配给同村梁某某户用作危改补助资金,将李某户获得的17781元补助资金拆分7000元分配给同村李某某户用作危改补助资金。凌耀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江南区江西镇同江村村委会原副主任曾怡联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曾怡联在担任同江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危房改造申报和审核工作的便利,优亲厚友,为其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父亲、岳父等亲属违规申办并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金共计5.367万元。曾怡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武鸣区两江镇岭合村党支部原书记韦兆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韦兆林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岭合村谢某某户的资格条件没有认真审核把关,没有深入核查该户的家庭收入情况,未发现其开办有企业的事实,致使谢某某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1.76万元。韦兆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发生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违纪问题,涉案的党员干部有的宗旨意识淡薄,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有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行职责;有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违规分配危房改造资金。这些案件的发生,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党的扶贫政策有效贯彻落实,必须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责任、头号民生工程,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作为保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分系统排查治理工作,围绕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大起底、大清查,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资金、项目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扶贫领域,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瞪大眼睛、拉长耳朵,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的,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及有关领导责任,以铁的纪律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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