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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对实施"煤改气"采暖锅炉执行"优惠"气价

  华商报记者获悉,为规范关中地区燃气特许经营市场秩序,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加快推进“煤改气”,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关中地区“煤改气”工作。

  上游供气能力不足时 西安市政府可选择企业直接供气

  通知要求,各地应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工作部署,坚持公平开放、多渠道供气、多模式运营的原则,加快建设完善长输管网、城镇配网和储气调峰设备,大力推行对“煤改气”采暖锅炉的直供、点供等供气方式,保障气源生产供应,降低用气成本,有效推进“煤改气”工作。

  同时发布各市主要任务,西安市有5项:由西安市政府协调特许经营企业,对实施“煤改气”采暖锅炉在用气价格上给予优惠;上游供气企业为省属企业的,对“煤改气”采暖锅炉用气,在管输价格上对特许经营企业给予优惠,降低“煤改气”采暖锅炉用气成本;如现有上游供气企业供气能力不足,条件允许时,可由西安市政府选择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直接向特许经营企业供气;如特许经营企业因自身原因造成管网供气能力不足、不能按政府要求完成“煤改气”采暖锅炉供气任务,可由西安市政府选择上游供气企业、省内长输管道企业直接向“煤改气”采暖锅炉供气,并由供气企业给予一定优惠;西安市政府要加大用气调峰储备能力建设力度,重点对新开发区域布局补建,解决好用气峰值矛盾较大等问题。

  关中其他市区通过优惠、直供或点供等方式 降低“煤改气”采暖锅炉运行成本

  关中地区其他市(区)的主要任务是:对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四市城区及眉县、太白县等未签订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的地区,由当地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供气企业,采用直供方式向“煤改气”采暖锅炉供气,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运行成本;对于“煤改气”采暖锅炉距离输气管网较远,燃气经营企业短期内难以修通、不能按政府要求完成管网建设任务的,各市(区)政府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气企业进行点供;关中其余各市(区)、县(市、区)参照以上办法,协调供气企业采取给予优惠、直供或点供等方式降低“煤改气”采暖锅炉运行成本。

  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煤改气”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将“煤改气”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对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落地生效。

  华商记者 李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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