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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拉扯“***”重判三个月***击驻港部队罚2周

  原标题:香港:拉扯“***”分子重判三个月,***击驻港部队罚两周

  “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今年年初到台湾与“***”分子串联后返港,被人袭击及淋液体,香港警方先后拘捕3男2女共5名被告。6日,其中4名被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狱3个月。

  5名被告分别为53岁的运输工高杰飞、72岁的退休汉唐发祥、68岁的家庭主妇林锦嫦、70岁的退休汉刘必泉以及67岁的家庭主妇邝桂婵。其中4人被控参与非法集结及普通袭击罪,刘必泉则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据香港星岛日报网6日报道,裁判官在法庭上称,高、唐、刘及邝4人当时激动指骂罗冠聪,并拉扯他的衣衫和背包等,即使被现场保安人员阻止仍然继续,他们的行为明显有意图使任何人感到害怕或破坏社会安宁,因此判刑3个月。而林锦嫦在呈堂的视频中的外貌与现在有分别,视频中的女子是黑色短发,林现在是棕色长发,眼镜款式也不同,同时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她当时在场,因此裁定她的控罪不成立。

  裁判官还说,香港是文明社会,公众人士的表达自由受法律保障,绝不可以以政治立场为名做出违法行为,当示威牵涉暴力则超越和平界线,需要受到法律制裁。

  今年1月,“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和罗冠聪等人赴台出席“***”论坛,罗冠聪返港落地时,十多名示威者一拥而上,高喊“卖国贼”“走狗”等口号,引起现场混乱。罗冠聪的衬衫被撕破,更被淋疑似奶茶的液体。星岛日报网称,判刑结果出来后,公众席随即嘘声四起,有人骂裁判官“瞎了”,还有人喊“***零容忍”。刘必泉更高声表示“要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4人随即申请保释获准。

罗冠聪涉受袭时场面非常混乱。

  有香港评论支持法庭的判决,但也有一些舆论批评称,普通老百姓非法集结罪成,戴耀廷等“非法占中”集结却一直逍遥法外,“太令人费解的司法倾斜”。此前在今年7月案件开审前,“珍惜群组”及“爱港之声”曾带领大批人声援几名被告,并在法院外高举国旗、播放国歌及爱国歌曲。

  此外,据港媒报道,香港落选议员、亲台组织成员方铿强涉嫌用气***击毁驻港解放军宿舍及官邸内的玻璃窗,被裁定三项控罪成立,并于12月5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两星期。

方铿强(中) 图自东网

  在2015年12月中至2016年1月17日期间,方铿强涉嫌两度射击解放军驻港部队,在西区般咸道的军人宿舍及九龙塘歌和老街高级军官宿舍,并造成其中一面玻璃窗受损。香港警方随后介入调查,两案同交西九龙总区重案组处理。

九龙塘歌和老街解放军驻港部队高级军官官邸玻璃窗被毁坏 图自东网

  事后调查人员翻查附近闭路电视片段及网上资料等,于去年8月15日,在方铿强入境机场时将其拘捕。并通过在被告身上搜寻得到的钥匙,在其半山旭和道住所搜获一支黑色气***、4313枚塑胶弹及602枚金属弹。警方又在被告的手机中,找到一些标题为“大报复的延续”、“大报复的延续:***击解放军高级军官官邸”等备忘录,表明被告有作案预谋。

方铿强无照持气*** 图自港媒

  据港媒报道,方铿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表示案发当天“和妻子发生争执,并喝了点酒,记不清当晚的情况,只记得用气***向九龙塘一所住宅射了一两***,然后乘地铁到深水埗把气***扔掉”。

  最终香港法院裁定其三项控罪成立,并于12月5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两星期。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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