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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蝶贝蕾”传销组织者被批捕:发展近400人

  8月8日,天津市静海区看守所,静海传销组织蝶贝蕾组织者杨某某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8月9日,天津静海区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日前,检察院批捕9名“蝶贝蕾”传销组织头目。仅2016年9月至今,张某某等人领导的蝶贝蕾传销组织,在静海区共发展近400人,涉案金额近490万元。

  新京报记者在静海区看守所,独家对话到在静海“凌晨行动”行动中,落网的“蝶贝蕾”组织者杨某某。

  杨某某透露,自己管理着一个三四十人的团队,他们最多向他上交过五六万人民币。收入颇丰,但他提供给这个团队餐饮和生活等花销每月不足三千。虽从业多年,可连他也没见过“蝶贝蕾”化妆品的真正实物。

  静海“蝶贝蕾”9头目涉案490万元

  8月9日,天津静海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依法批捕9名“蝶贝蕾”传销组织头目。检方通报称,静海传销中,“蝶贝蕾”尤以为盛。据平安天津官微通报,该传销组织规模庞大,等级分工明确,涉及全国多个省份,参与者达7000余人。其中,在静海及周边地区发展传销人员达1600余人,占比近23%。

  2010年8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存、袁某、胡某、焦某某、李某鹏、杨某某、陶某某、祈某某等人在天津市静海区加入“蝶贝蕾”传销组织,后逐步发展成为该传销组织领导层级。其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存、袁某三人为传销组织代理商,胡某、焦某某、李某鹏、杨某某、陶某某、祈某某六人为传销团队管理人员。据初步统计,仅2016年9月至今,张某某、李某存、袁某等人领导的蝶贝蕾传销组织在静海区共发展近400人,涉案金额近490万元。

  传销组织实际运行中,采取人拉人的方法,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通过缴资购买实际并不存在的商品的方式获得会员资格,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同时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

  记者采访到蝶贝蕾传销组织多名被解救的底层人员,他们为购买此“化妆品”,缴纳过29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费用,但是他们均没有见过实物。传销组织B级头目杨某某虽自称有“产品”,但他说自己没经手过,“级别没到”。

  “蝶贝蕾”无实物拉人入伙

  早在2006年,“蝶贝蕾”传销案被山东聊城警方破获,涉案者达50余万人,涉案金额20亿,犯罪嫌疑人遍布30多个城市,是彼时全国破获的最大传销案。

  为何始终无法根除“蝶贝蕾”?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创始人邹凌波认为,难度在于其在全国各地各立山头的裂变式增长,并无统一的领导机构和组织。“往往某地一个蝶贝蕾组织遭打击后,部分骨干分子转战他地,继续生根发芽直至壮大;或者一个组织内有骨干主动自立山头,发展壮大后与原组织并无直接联系。”

  在2006年和2017年6月的警方打击行动中,均查获了传销人员体系表、业绩单等证据,但根据报道梳理发现,警方均未在现场查获任何“蝶贝蕾”实物产品。

  反传销协会成员张明(化名)介绍,蝶贝蕾产品只是概念,并无实物,参与传销者不断发展,成员获得收益,从而获取分成。

  多名传销人员证实,只知道这是一种化妆品,不管买多少套,也没给过实物,更没见过产品。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在传销培训和宿舍现场,均未看到蝶贝蕾产品的踪影。

  张明介绍,“蝶贝蕾”以虚拟高端化妆品吸引传销者入会,缴纳2900元“会费”,即可入伙。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分为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代理商五个级别。上百人分布七八个窝点,到达培训员级别,就可管理窝点。

  “组织者会骗新人说,做到代理商级别每月可以拿到3.8万元,出局的话,奖励290万。”

  ■ 对话

  “从没拿到过真正的实物”

  杨某某自称1988年出生,河南人,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2012年,通过网友介绍,进入“蝶贝蕾”组织。

  “蝶贝蕾”传销组织采用“五级三阶”的模式,形成会员(E级)、推广员(D级)、培训员(C级)、代理员(B级)和代理商(A级)五个级别、三个层次。静海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透露,杨某某此前已晋升至B级代理员,系组织内部高级人物。

  成员最多交五六万入伙

  新京报:蝶贝蕾是否还有其他分支?

  杨某某:在静海有很多(团体),有上百人的,也有像我们就三四十人的,都是年轻人。

  新京报:你有购买产品吗?

  杨某某:我就买了一套,花了2900元,交给我们当时的领导。

  新京报:通过什么方式邀约其他人加入?

  杨某某:就是工作,玩,见朋友啥的。有些是熟人,约朋友来玩,有些是通过网络找工作。

  新京报:你们团伙都是高学历吗?

  杨某某:我是本科,但我们组织不都是高学历,有的是打工的,有的是小学文化,有的初中文化,我们招人不看重学历。

  新京报:你们的招人范围有固定人群吗?

  杨某某:年龄不能太大,二十八岁以下,主要是二十三四岁的年轻人。

  新京报:加入你们组织是自由的吗?

  杨某某:不都是这样,不让走的确实有。有些来了不让别人走,打人骂人还把人家手机拿了什么的。

  新京报:每个人进来都要交钱吗?

  杨某某:一般是交2900元,有钱的会交5800元。相当于车票船票吧,本钱。

  新京报:最多有交过多少钱?

  杨某某:五六万吧。钱也不是交给我的,我经手钱,但肯定一分不动交到最高级别领导那里。

  新京报:这个网络是怎么组建起来的?

  杨某某:就是一个人叫两个人,两个人叫四个人做起来的。

  2900元一套化妆品无人拿到实物

  新京报:你让他们交钱是得到产品,产品是什么?

  杨某某:就相当于交钱开了个虚拟店铺,卖的是一种理念。

  新京报:你们有实体产品吗?

  杨某某:有,凝白滋养套装,一种化妆品,一套2900元。

  新京报:你见过实物吗?

  杨某某:见过。但我没有达到那个层次,还没有得到,也没有权力给手下。

  新京报:你们居住的地方为什么条件很差?

  杨某某:我来的时候环境比这个更差,现在已经改善很多了,男生一个房间睡小的地板块儿,女孩子睡一个房间,男女不可混居。我就像一个“家”的家长,供他们吃喝住。像我们三四十人的组织,有时一个月花费一两千,有时是两三千。

  新京报:作为组织者,你每天给成员讲什么?

  杨某某:让他们每天都开心、每天都过得好,告诉他们在这里可以挣钱。

  新京报:你们不怕被抓吗?

  杨某某:警察来,我们就跑,比如街上和商场,也有人跑去小树林。

  ■ 相关新闻

  一青年拒入传销被殴致死

  新京报讯 (记者赵蕾)8月9日,记者从山西运城盐湖分局宣传处确认,23岁的四川南充市南部县青年何林坤被同学诱骗至运城进行传销,但何林坤拒绝参加传销活动。4名传销组织成员对何林坤进行殴打,致使何林坤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分局专案组侦查发现,位于盐湖区渠北巷案发地的传销窝点人员在得知受害人死亡后已全部转移。专案组连夜展开拉网式排查,锁定涉案人员的藏身之处。次日凌晨6点,在盐湖区姚孟办事处岳坛村一民房内将16名传销人员全部控制带回公安机关。

  经查,死者何林坤(男,23岁,四川省南部县人)今年6月经其同学杨泉(男,23岁,四川省南部县人)以介绍工作为名诱骗至运城进行传销。因何林坤拒绝参加传销活动,便被传销组织控制并限制人身自由,为了迫使其服从管理、加入传销,犯罪嫌疑人陈晓华(女,29岁,四川省中江县人)指使其他犯罪嫌疑人王延垒(男,27岁,河南省尉氏县人)、孙华权(男,28岁,四川省宣汉县人)、罗娟(男,25岁,贵州省正安县人)、陈方祥(在逃)对何林坤进行体罚殴打,致使何林坤头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导致蛛网膜下腔弥漫性出血,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案件目前正在侦办,在逃人员陈方祥正全力抓捕中。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林斐然 赵凯迪 实习生 陈哲 郭明星 苑嘉轩 蒲铮铮 施晶晶 张盼港 李强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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