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8日讯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2017年9月15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革强(副处级)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
刘革强简历
刘革强,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湖南益阳人,在职硕士研究生。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2月参加工作。
曾任长沙市检察院反贪局助理检察员、税务检察室副科级检察员、政治部副科级检察员、刑二处正科级检察员,开福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长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长沙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2012年11月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7年5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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