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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海港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1月1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海港区进行了巡视。2017年3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海港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凝神聚力抓整改,真正形成政治自觉。区委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首要和具体的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了党内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组织学习反思,统一思想认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谋划整改目标和举措。区委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履行主体责任、狠抓整改,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多次调度整改工作,要求全区上下深刻反思问题成因,坚定立行立改决心,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时间、质量齐头并进,实现预期目标和效果。区委常委会研究并通过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及相关区级领导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和4个专项整改小组。针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换届风气四个方面、梳理出14个问题逐项进行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了14个整改分组、58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个问题明确1至5名区级责任领导、1至多个(乃至全区各单位)责任单位。全区各相关部门、单位特别是责任单位都分别进行了动员部署和周密安排,制定了本部门、单位的整改方案,落实了组织机构和人员,形成了全区上下一盘棋、党员干部齐整改的良好氛围。

    (二)求真务实抓整改,真正形成行动自觉。统筹推进与因事制宜相结合。立足实际层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规定各专项整改小组及其分组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任务细分、举措延伸及增扩责任单位,形成了区方案-整改小组方案-整改分组方案-责任单位方案四位一体层层细化、层层落地的有效整改方案体系。个性问题整治与共性问题整改相结合。凡有具体单位指向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党委(党组)负责进行专题整治,务求立行立改,并由职能部门进行长效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组织全区范围延伸性清查摸底,并制定具体举措进行共性整改。多项整改制度相结合。严格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定期调度、督导检查、责任追究等系列整改落实工作制度,环环相扣,叠加推进。多项活动相结合。为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我区还将整改落实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全市“三项活动”及“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等相结合,与“创城”、“双违”等专项工作相挂钩,用整改倒逼责任,用活动促进落实,用联动提升效果,在全区形成了集中力量抓整改,一心一意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履职尽责抓整改,真正形成责任自觉。把担责履责作为检验党员干部整改执行力的第一标准、把追责问责作为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外力,层层压实责任,步步传导压力。整个整改工作由区委常委会牵头抓总,区委书记、副书记分别任(兼)整改小组组长和办公室主任;相关区委常委、副区长等区级领导各自牵头有关整改事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相互协调配合;阶段性整改总结及重要整改资料等实行层层签字背书、长期留存备查。各专项整改小组及其分组根据区级整改方案及本组方案制定整改落实任务台账,明确主要任务、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联络人员、整改时限和整改进度,使每一个整改事项都有人牵、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盯。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工作提示5期,对相关整改工作进度进行提示;安排对全区各单位涉及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次、各类调度3次,各专项整改小组也参照开展了督导检查和调度工作。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明确规定对整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令重新整改,并严肃追究责任。对整改过程中顶风违纪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得到有效整改、长效落实,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4项具体问题,已完成10个、基本完成3个,未完成的1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中。整改落实工作给我区带来了新的气象和面貌,全区党委主体责任明显夯实、干部作风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进一步上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

    (一)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关于区委整改过程中还存在‘两个责任’不落实、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所涉及的“有的乡镇党委未按要求成立‘主体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仍由纪委承担”的具体问题,一是迅速整改问题。督促责任乡镇迅速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并明确了三名具体工作人员。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主体责任落实工作,镇主体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制定了工作职责、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二是扩大整改范围。在全区范围内认真开展自查,要求全区各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级主体办根据运行情况不断完善提高,目前全区各镇、园区、街道、区直部门、人民团体等党委(党组)全部按整改要求成立了主体办,并有序开展工作。三是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大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三转”力度,按照《海港区关于严格落实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全区设纪委(纪工委)单位均已落实纪委(纪工委)不承担其他工作要求。四是落实岗位责任。98家单位逐级签订承诺书。对履责不力的严格予以问责,共进行各类问责追责51人次。五是出台考核办法。将把主体办机构建设情况纳入2017年度科级班子实地考核体系中“两个责任”考核内容,赋予一定分值予以考核,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关于区委整改过程中还存在‘两个责任’不落实、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所涉及的“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2016年度)中,有的单位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多名主要负责人被集体约谈”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认真组织“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2016年度)自查自纠和“回头看”活动,印发了《关于认真搞好“问责+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薄弱点、反复反弹风险点;“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各牵头单位各负其责,对遗留问题进行清理,对新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新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查处。全区各有关单位均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和“回头看”活动。二是健全问责机制。在全区2017年“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工作会议上通报了2016年度“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人员问责情况,要求引以为鉴。制定了问责工作方案,对自查自纠、“回头看”以及2017年“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相关人员予以严格问责。目前已问责10人。

    2.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拆迁回迁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所涉及的项目均成立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详尽的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专门人员强力推进项目实施。二是破解资金难题。成立区棚改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国开行棚改贷款等专项政策资金的争取申报和发放工作。三是维护群众利益。一方面多方筹集资金为涉迁居民发放过渡费;另一方面采取实物安置与纯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的综合安置手段,全力推进涉拆居民安置问题。同时着力做好相关群众信访稳定工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部门存在党政正职分设”问题,对存在问题的两个单位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并按照编制和职数要求整改到位。下一步,将严格根据区编委办核准“三定”文件和职数要求调整配备干部,严把干部职数关,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部改革创新精神不足、担当意识不够,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有的单位依然进展迟缓等”问题,一是全区动员科学督导。召开了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整治“双违”攻坚行动誓师大会,组织区直单位及村居学习大会精神并派出8个督导组进行督促检查。区创城办抽调精干力量组成10个创城工作督导组,依照测评要求对城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30类点位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限期整改反馈并组织了“回头看”。二是落实责任传导压力。组织全区43个创城职能单位与区政府签订了创城“责任状”。建立了由区委主要领导担任总网格长的创城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印发了《关于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省级文明城区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和专项督导的通知》,成立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和14个专项工作创建组负责对所辖各领域创建工作进行统一调度协调,推进任务落实。将领导批示、督办文件、检查报告等以工作提示形式及时下发至各责任单位,逐一销号管理,限期整改落实。对在期限内未完成的,由执纪监督组进行问责追责。目前已问责追责18人(单位)。三是强化考核转变作风。将创城任务纳入区委管理班子和干部考核内容,由创城办将创城日常通报、反馈及问责情况收集汇总,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交由考核评价组备案。四是长效管理防止反弹。责成43家责任单位建立健全本系统、本行业长效机制,把测评考核的具体要求转化为城市管理的常态化工作,把创建过程中探索形成的务实举措和创新做法转化为有效举措。区纪委、督查局、创城办等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通过长效管理防止问题复发、反弹。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心存侥幸。有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差等”问题,一是狠抓廉政教育。结合全市“三项活动”,深入开展以“两准则四条例”为重点的廉政教育活动,发放“两准则四条例”学习教育书籍2000余册,组织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活动;利用区纪委、监察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对全区各单位“三项活动”党课情况进行汇总宣传,推送信息6期等。二是提升自律意识。印发《中共海港区委常委会关于区级领导干部带头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使之成为全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艰苦奋斗、狠刹“四风”的自律标杆。三是整治不良风气。深入开展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小餐厅”工作督导检查、集中整治领导干部办公室隐形“四风”问题专项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和纠正“四风”专项行动及五一、端午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狠刹“四风”活动,不断推进明察暗访常态化和纠正“四风”常态化。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年度纪律审查工作重点,依托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四风”问题严查细纠。目前已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

    (二)关于“回头看”新发现问题情况

    1.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在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拆除‘双违’工作中,有的领导干部有畏难情绪,相互推诿,拖延工作”问题,一是约谈提醒。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敲响警钟、激发干劲。二是落实责任。按照《2017年整治“双违”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安排,对“双违”整治工作划分责任区,采取分片包干模式,明确分包区级领导及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各包片区级领导一线调度、一线指挥、一线督战,全面督导各责任单位开展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拆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单位一把手为辖区内“双违”整治第一责任人,要求切实履行好相关责任。三是示范带动。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自查“双违”活动,对有“双违”问题、经核查属实的由纪检机关严肃追究责任。四是严格考核。实行日报告、周小结、季总结制度,各片区每周综合排名一次并严格落实考核通报、末位约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等制度。已因工作进度滞后或履职不力处分处理6人。五是攻坚克难。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切实将堵塞防火通道,占压燃气、热力、自来水管线等群众反映强烈、关乎民生的违法建筑列为重点进行全面整治、一追到底。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党的领导弱化”问题,一是明确责任问责整改。对责任单位党组进行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责令责任单位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下一步,将把责任单位党组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年度“两个责任”述职重要内容责令其进行认真述职并予以严格督促检查。二是细致排查全面跟进。印发自查通知,组织开展了党的领导弱化、政治意识缺失、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问题的排查、清理和整改活动。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运用。将以上学习内容列入区委党校主题培训班次必学课程,目前已培训78人次。四是突出重点强化巡察。年内计划以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为重点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工作,同时以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为重点,认真开展2016年度巡察“回头看”活动。目前已巡察6个单位。

    2.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全面整改问题。对责任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平台登记人数、电子编制证显示部门编制数与实有人数、实际领取工资人数进行了认真核对,所涉及人员工资、编制关系已理顺,对相关工作失误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严格干部管理。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将多设置的内设机构予以取消,原配置干部一律免职并已实施竞争上岗。所涉及的超编单位对超编机构采取岗位调配、刚性交流方式,限期调动完毕,并将实施岗位竞聘。三是加强机构监管。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全区借调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并不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工作效果。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党建薄弱”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机制,各镇、园区、街道、区直党(工)委书记向区委述职,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工)委述职。目前已组织召开了26个党(工)委书记参加的述职评议会议,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任务落实。建立“四级约谈制度”,对存在问题的,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由区委组织部主管副部长、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副书记、区委书记进行约谈。继续以“四化四全”为重点加强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具体内容、标准和频率,逐项进行细化指导。目前已对273个党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抽查并组织整改。建立科级党务干部每月述职、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分包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制度,每月进行督导,全面推进党组织书记抓党管党责任落实。目前已组织集中性督导3次。积极开展“精品党课”评选活动,自5月起至10月结束,促进机关党课上水平,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二是优化队伍结构。整改以来已责令4名不合格村党组织书记退出岗位。将结合开展集中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及村“两委”换届工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对涉及村干部进行集中清理。积极开展“干部下基层,建功在一线”活动,选派497名机关干部深入基层,结合需要选任第一书记,实现村居帮扶全覆盖。把加强基层党建作为驻村居干部的首要任务,明确6项总体任务、6项基础任务、6项提升任务,强化基层党建各项制度落实。三是提高综合素质。组织大规模基层干部培训活动,先后举办“农村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区“两带一区”示范点建设重点村等7个班次,培训各级书记、组织委员、基层干部1000余人次,基层干部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深入实施铸魂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力度,制定了海港区农村、社区书记党性提升专题培训工作方案,分7个班次赴江西井冈山干部学院、河南濮阳农村党支部书记学院等,对所有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封闭轮训。目前已举办2期、培训100人。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干部纪律意识不强”问题,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查处,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结合全市“三项活动”规定动作,深入开展“学用党内法规、严守纪律规矩”活动,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另外,将在下步工作中精选包括上述问题在内的纪律意识不强典型案例在年度典型案件发布上予以通报进行警示教育。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作纪律散漫问题在一些单位仍较突出”问题,一是严肃处理。对责任单位存在问题的5名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同时该责任单位制定了《工作人员日常考勤制度》,推行科室考勤登记,实施内部常态化自查自纠。二是长效整改。将责任单位作为年度作风纪律检查重点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已组织不定时点穴式暗访8次;组织全区性工作纪律明察暗访30余次,诫勉谈话1人。目前全区多数单位已开始实施人脸或指纹考勤及人员去向告知牌等制度。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区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有目标地将开展机关作风整顿、爱岗敬业主题列入单位定期培训中;结合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在全区机关单位开展以“深化作风整顿,增强爱岗敬业意识”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主题征文、演讲比赛、座右铭提示等形式大力提升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

    (三)换届风气专项巡视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换届纪律宣传教育工作不细致”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总结梳理换届纪律宣传教育工作的薄弱点,并汲取教训。向区级领导干部发放《工作提示》,组织区级领导干部对“两片一书”进行再学习活动,巩固换届工作成果。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下步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加大换届纪律宣传力度,加大换届规定动作落实力度,使换届知识广泛知晓、换届纪律深入人心。与上级组织部门进行沟通联系,村“两委”换届工作的具体要求出台后,将第一时间就相关内容进行培训,提前着手准备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宣传,确保换届工作纪律深入人心、换届工作顺利推进。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落实责任。对责任单位的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检查。二是立行立改。全面开展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工作“回头看”,深入查找监督检查工作中不细致、不扎实问题,总结、汲取教训。做好换届纪律线索摸排工作,强化日常案件线索的收集整理,下一步,在村“两委”换届期间,我区将进一步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省委巡视组移交海港区纪委4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共立案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其中科级4人、科级以下2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海港区将继续以此次巡视整改“回头看”暨换届风气专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省委巡视组要求,再谋划、再部署、再加油、再发力,持续全面、深入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始终如一地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切实做到让整改成效看得见、摸得着,升华自身、裨益工作,推动发展、惠及民生。

    (一)持续整改务求到位。分门别类、一鼓作气、统筹推进,确保整改任务件件得到落实。适时“回头看”,对已经立行立改的整改问题,通过复查、复诊防止复发反弹、巩固夯实成果;踏实“脚下看”,对正在进行整改的问题特别是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坚定恒心毅力,实施群策群力,着力攻坚克难,变阶段性成果为全面性成果;积极“向前看”,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科学明确时间节点和倒排时限,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推进,一步一个脚印,积小胜为大胜。

    (二)自查自纠务求催化。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重点领域、易发点位、薄弱环节等,通过经常性组织全覆盖式督导检查、明察暗访、专项清纠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加大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不断实现区域政治生态良性的自我监督、自我净化。

    (三)建章立制务求升华。抓早抓小、标本兼治。在抓好各项整改工作顺序推进、全面开花的同时,在下步工作中,把建章立制作为压舱、托底手段,结合中央省市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和我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具体工作任务,通过有针对性、时效性、前瞻性的制度建设、机制设计,编织制度笼子,切实堵塞漏洞、消弭盲区、铲除隐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9日至2018年1月9日)。联系电话:0335-3550072(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秦皇东大街49号1716室;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ztzrbgs@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海港区委

    2017年8月21日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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