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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气污染治理首推量化问责:停工不力问责区长

  原标题:南京大气污染治理首推量化问责,停工停产不力将问责区长

  面对今年年初所制定“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70%”的目标,南京该如何确保完成?

  11月1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南京市环保局获悉,日前南京已启动本年度冬春季节空气污染特别管控,确保空气优良天数能够达标。

  据介绍,自2015年起,每年11月前后南京都将启动为期4个月的冬春季空气质量管控,力求通过全市工业、交通、建筑等主要方面的同步控制,有效缓解污染天气过程。

  根据管控方案,无论空气质量如何,在11月至明年2月期间,南京将维持“一级防控”状态。

  今年56家被列入空气质量重点管控名单的企业一律限产,其中,重点石化、化工、钢铁企业限产20%以上或阶段性停产。如果企业无法稳定达标,则将实施停产。

  在一级管控期间,若预测未来48小时空气质量指数超过200,且有持续趋势,将实施二级管控。

  执行二级管控时,除了一级管控12条措施继续执行,还将追加执行8条加强应急措施,比如进一步强化企业限产力度,实施部分行业及涉及废气排放企业停产等等。

  这一轮,南京市已于11月5日下午6时启动空气污染二级管控措施,全市水泥、铸造行业全部停产。目前,二级管控仍在持续。

  此外,为有效传导压力和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南京今年将首次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实施“量化问责”办法。

  南京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郭健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具体而言,各区(新区、园区)执行管控不到位3次以上的,对分管负责人实施问责;6次及以上的,对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9次及以上的,对党委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为了更好地实施“量化问责”,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将会不定期抽查,重点是污染企业和工地的停产减产停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区,将对区政府负责人启动问责机制。

  今年年初,南京市确定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70%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后两个月的空气质量状况,将直接影响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能否完成。

  澎湃新闻记者从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了解到,今年前10个月,南京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去年增加26天,为近5年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最多。

  截至11月9日,南京今年以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3.5%。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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