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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坚定以******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统揽绿色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和对四川工作***精神,一以贯之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自觉肩负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重大责任,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事关长远和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打出了一套绿色发展“组合拳”,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一、构建“绿色布局”。在工作指导思想上,由“加快发展、科学发展”调整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更加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更加强调决不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增长。在奋斗目标上,提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把美丽四川建设放在首位,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的目标任务。在工作谋划上,作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省委深改组累计出台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等14个专项改革方案,省人大制定批准19部地方性法规,共同构成了四川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工作布局。

  二、做好“绿色加法”。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把全省40.6%的国土面积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统筹实施植树造林、山水保护、生态修复、功能提升,构建“四区八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2013年以来累计营造林4500万亩、增加森林面积1180万亩,去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36.88%。加强脆弱地区生态修复,2013年以来累计退耕还林16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17平方公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大熊猫公园体制试点,建成自然保护区167个、风景名胜区90个,卧龙、九寨沟、王朗等保护区成为全国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范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三、打响“绿色战役”。坚持重拳出击、铁腕治污,2013年以来省财政下达生态环保资金1168.6亿元。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深入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今年1—7月全省实现PM10、PM2.5双下降,优良天数率达79.2%;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实施水污染防治四大工程,全省10个国控出川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考核标准,长江干流四川段和金沙江流域优良水质率100%;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开展土壤环境监测预警、耕地土壤污染分类管控、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防范、工矿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五大行动,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四、发展“绿色经济”。鲜明提出“转型才能更好发展、后发也要高点起步”,主动下调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下决心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动力结构、能源结构,推动形成更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方式。以壮士断腕勇气主动淘汰落后产能,2013年以来关停小煤矿753处、淘汰落后产能1488户,提前完成“十二五”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和2016年去产能任务;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决心培育高端现代产业,大力发展信息安全、航空与燃机等重点产业;以建设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为抓手,加快清洁能源开发,率先实现以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抓好全面创新改革“一号工程”,去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突破1.6万亿元、比2012年翻一番,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2%。四川经济结构实现历史性转变,第三产业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全省经济正向着形态更高级、结构更合理的发展阶段演进。

  五、开展“绿色督察”。中央出台《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后,四川结合实际制定《督察方案》,在全国率先开展并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从去年6月到今年3月,由省领导牵头对21个市(州)142个县(市、区)的1994个点位进行督察,同时各市县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通过督察,共发现生态保护、基础设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染源等9大类8924个问题,并针对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督察督办。严格执法监管,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在省法院、检察院设立资源环境审判庭和检察处,在成都、德阳、达州等地探索建立环保警察队伍。2013以来,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13194件,处罚金额6.24亿元,行政拘留458起、移送司法72起,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

  六、落实“绿色责任”。在组织领导上,省委、省政府自觉肩负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省委书记和省长亲自抓、亲自推动,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既挂帅又出征,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在鲜明导向上,省委、省政府制定《四川省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省政府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中环保指标权重由2013年的8%逐步提高到2016年的13%;取消58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和生态脆弱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GDP考核,引导各地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在追责问责上,严格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四川省贯彻中央文件的实施细则,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2013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的领导干部实施问责153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42人。

  经过这些年持之以恒的推进,四川的环保决心更加坚定,转型定力更加专注,初步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走出了一条符合四川实际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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