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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坊打12345投诉 20工作日内须办结

大洋网讯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政务办获悉,《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公布。《办法》规定受理投诉举报、求助、建议的承办单位,要自收到事项之日起20日(指工作日)内办结事项。《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反映强烈的事项

  将通过协调会包案解决

  根据《办法》,广州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国有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承办单位,负责事项的接收、办理、转送、回复、检查,更新政务信息,完善热线知识库。12345热线将定期举行区人民政府、市政府职能部门领导接听电话活动,受理诉求人来电事项。市政务办与接电单位召开重点事项办理协调会,将诉求人反映强烈的事项交办给接电单位包案解决。

  重办仍不满意

  热线中心将回访诉求人

  《办法》规定,12345热线建立满意度评价机制,由诉求人对话务服务和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首次评价为不满意的事项,发回承办单位重办,重办次数为1次,重办期限为5日。

  承办单位重办后,提交办理结果,进行第二次满意度评价。重办事项的满意度,以第二次满意度评价为准。第二次满意度评价为不满意的事项,热线中心通过人工、网络、短信等方式回访诉求人,征询不满意的原因。

  突发事项需2小时内处理

  热线中心对受理的事项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咨询类事项,根据热线知识库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诉求人;不能即时答复的,转派至承办单位办理。对于投诉举报、求助和建议类事项,将按照职责规定转派至承办单位办理;属垂直管理单位职责的,原则上转派至市一级承办单位办理。

  对于咨询类事项,承办单位需自收到事项之日起2日内办结;投诉举报、求助、建议类事项,自收到事项之日起20日内办结;除突发类事项外,承办单位在办理期限内无法办结的,应当在办理期限届满前提出延期申请,延期办理以2次为限。办理期限为20日的事项,每次延期10日。

  涉及区域性水、电、气、网等问题;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及引发的次生灾害等突发事项,热线中心将事项转派至承办单位办理。突发类事项,应当自收到事项后2小时内处理,并在2日内办结,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集中举报的热点难点

  热线中心将督办

  对于七种事项,热线中心将进行督办,包括:市领导批示或交办的事项;领导干部接听群众来电的事项、交办的重点事项;集中投诉举报的热点、难点事项;已有市政府决定、会议议定、经热线中心协调确定、上级业务指导部门认定的承办意见,但仍得不到解决的事项;逾期未办结的事项;发回重办后诉求人仍不满意,经热线中心认定确属于承办单位原因的事项;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办法》规定,对不积极履行办理责任、回避矛盾,连续6个月以上没有整治效果导致反复投诉举报,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政务办将相关问题报送市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理。

(广报记者何颖思)

  查处68宗的士计量违法案

  昨日,广州市质监局公布2017年出租车计量违法情况。据悉,通过开展投诉调查,共立案查处案件68宗,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使用不合格计价器和擅自改动计价器两大类。据悉,出租车计量违法案件涉及30家出租车公司;68宗案件中有21宗是因为擅自改动计价器被查处,其余47宗则是因为违法使用不合格计价器。

  市质监部门提醒,乘客怀疑出租车计价器不准的,请保留车票,保留证据,及时拨打出租车公司服务监督电话进行投诉,或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广报记者卢梦谦)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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