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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十九大】从大病医保看中国式制度创新


  近年来,曾经长期困扰人们的基本医疗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看大病贵仍是基层群众最关心、最急迫的问题之一。大病保险的出发点是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增加对重特大疾病患者的保障力度,旨在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的问题

  日前,权威医学期刊《柳叶刀》刊登了一篇题为《中国“大病保险制度”创新值得借鉴》的文章,充分肯定了我国大病医保制度实施5年来的成绩。此前,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也表示,中国医改已成为全世界医改的样板。

  作为一项世界性难题,医改被称为社会政策的“珠穆朗玛峰”,即便是一些发达国家,其医疗体制改革也矛盾重重、举步维艰。我国大病医保于2012年开始试点、2015年全面推开,目前已覆盖10亿多居民,推行速度之快、惠及群体之广、群众感受之深,令世人瞩目。

  近年来,曾经长期困扰人们的基本医疗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看大病贵仍是基层群众最关心、最急迫的问题之一。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比2006年翻了一番,年均增长15.3%,远超居民收入增幅;城乡居民虽有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总的报销比例只有40%左右,患大病家庭的经济负担依然很重。据不完全统计,有42%的贫困人口是因病致贫或返贫的。

  在这一背景下,大病保险的设想应运而生,其出发点是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增加对重特大疾病患者的保障力度,旨在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的问题。不过,如何办好大病保险中国没有先例,世界上也没有现成的方案。在大病医保的实际操作过程中,相关部门不仅要处理好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还要面临由此形成的财务风险等。

  在***医改办等部门的全力推动下,相关部门发挥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等优势,在全国范围大调研的基础上,梳理总结出地方试点的一些经验和做法,逐步形成了全新的大病保险制度设计,即由基本医保基金及其结余中划出一部分举办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等由政府确定,但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并对商业保险公司严格监管。

  实践证明,这一方案是符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以2012年8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标志,大病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推广开来,至今已有超过1100万居民从中直接受益,其中60%是农村居民。据悉,对于重特大疾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了70%至80%,有效缓解了重大疾病患者的负担,再加上医疗救助等政策配套,过去“一人得病、几代受穷”“辛辛苦苦奔小康,得场大病全泡汤”的状况彻底得到改观。

  正如专家所言,这一顶层设计来自实践但又高于实践,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其精髓就在于一切以人民为中心,既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原则,又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巧妙地把商业保险嵌入政府设计的轨道之内,与社会保险形成合作、衔接的关系,而不是分割、对立的关系。

  众所周知,中国的改革是坚持问题导向的,是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出发的,中国医改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的亮点,归根结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制度创新,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四个自信”的生动诠释。

  当然,中国医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未来还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新问题新情况,只要我们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所要求的那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就一定能取得更大的胜利。(作者:柏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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