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新规执行第二天 省体育场停车15分钟内仍收费

  

  从9月1日起,西安市道路停车位、经营性停车场应执行15分钟免费政策,可两日来记者持续体验发现,相当一部分经营性停车场以各种理由不执行。9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性停车场停放时间在15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新规执行第一天,华商报记者体验了钟楼、火车站、新城广场等多个区域的9家停车场,其中省体育场、中环广场地下停车场、西大街时代盛典停车场、革命公园停车场等4家经营性停车场15分钟内均在收费,有的说免费规定不包括公司办的停车场,有的说没接到通知,就此华商报9月2日A4版进行了报道。9月2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南稍门中贸广场地下停车场停车9分钟后,工作人员收费3元,询问为何不免费,工作人员说按电脑计费收。随后,再次进入省体育场,停车10分钟,被收费3元,对此,出口工作人员仍然说“没有接到通知。”另一出口一位男子开车驶出,显示停车2分钟,同样要收费3元,男子得知不免费后又倒入车位继续停放。“去银行取钱,停了10分钟,也是收费3元。”市民顾女士反映说,自己9月1日上午11时,在科技路西口中国银行门口的停车场停车,同样遭遇被收费。她说,政府出台政策就是为了方便市民短时停车快速离开,但这些停车场却不好好执行,希望物价部门能够大力监督查处。对于上述问题,华商报记者将集中向物价部门反映,并及时公布查处情况。可以看到,政策规定很明确,可相当一部分经营性停车场不执行,没有收到通知这样的借口成立吗?对此,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李小东律师表示,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经营性停车场就应严格执行,不存在一对一通知等问题。遇到不执行规定的停车场,市民可向物价部门投诉,物价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积极查处,维护市民合法权益。

  华商记者 李琳 赵彬




深圳东晓哪个劳务派遣公司不黑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