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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18日起可以借用公交车道通行

18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将对部分现有的公交专用道通行规则作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届时私家车可借用公交车道通行。市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王峰对具体通行规则作出解读。

在未设置右转专用车道的交叉路口,右转弯机动车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右转。右转机动车应从设置借道标志、文字标示的黄色网状线区域进入公交专用道借道通行。遇直行的公交车辆在路口停车等候信号时,借道的社会车辆可以驶入公交专用道,在公交车辆后方排队等候右转。

已设置右转车道的交叉路口,右转弯机动车应通过黄色网状线区域穿越公交专用道进入右转车道通行,穿越公交专用道时不得影响公交车辆通行。公交车辆不得在黄色网状线区域停车。

由沿街单位出入口右转进入道路的机动车,应通过黄色网状线区域穿越公交专用道进入机动车道行驶。社会车辆不得影响公交车正常通行,不得进入公交专用道行驶。

此外,九曲庄路、阳光新路、凤凰路、历山北路、济齐路、威海路、齐州路等7条道路的公交专用道,除早晚高峰(早高峰7时至9时,晚高峰17时至19时)之外,允许社会车辆进入公交专用道借道通行,但禁止社会车辆借道公交专用道左转。烟台路、淄博路、二环南路、二环东路燕山立交以南等4条BRT公交专用道,全天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但到路口时只允许直行,禁止左转、右转。

王峰介绍,下一步,我市交警部门将根据市区交通流量变化情况,不断优化提升公交专用道管理措施,逐步扩大借道通行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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