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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为女友而活 想安静过日子


   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我决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认为精神病院是帮患者康复的地方,而不是让病人等死的地方。
  ■专访人物
   徐为(化名),男,1966年生,上海普陀人,中国“精神卫生法第一案”原告。
  ■专访背景
   8月5日,华商报报道了“我国‘精神卫生法第一案’迎来重大转机——被困14年他终于能飞越‘疯人院’”一稿,引发社会关注。经过努力,华商报记者昨日专访了事件主人公徐为。他抗争十多年,之前有过一审和二审两次败诉经历。
  谈鉴定:
  鉴定结论和治疗
  没有直接关系
   华商报:你拿到最新司法鉴定时有何感想?
   徐为:7月6日,我收到了代理律师杨卫华寄来的司法鉴定,虽然鉴定结果和我想像的一样,但我依然很激动,很高兴,抗争了十多年,终于可以恢复自由了。
   华商报:截至目前,你总共做了几次鉴定,具体情况是什么?
   徐为:从2003年入院算起,类似鉴定做过三次,第一次是2012年,结论是我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次是2014年,结论是我具有诉讼能力,第三次是2017年,结论是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本次鉴定结果还和以前一样,我想我会申诉,要求重新鉴定。
   华商报:有人说,此次鉴定结果之所以发生变化,是你在医院长期治疗的结果,你怎么看?
   徐为:我不认同,我认为鉴定结论和我在医院的治疗没有直接联系。
  谈过往:
  曾在澳大利亚工作
  月入八九千
   华商报:你是怎么被送到精神病院的,当时你是怎么想的?
   徐为:大约是2003年的一天,我和父亲因为一件小事发生了争执,争执中,我伸手推了父亲一下,指甲划伤了父亲的脸。第二天,民警和居委会就将我送到了上海某精神病院。
   华商报:在这之前,你还进过哪家医院?
   徐为:2001年至2002年间,家人曾将我送至上海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当时我刚从澳大利亚回国,暂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性格有些急躁、固执。在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呆了近一年后,医院认为我没什么问题,就让我出院了。
   华商报:你在澳大利亚呆了多久,主要做什么?
   徐为:我在澳大利亚呆了11年,主要做铝合金门窗工作。当时收入还不错,每周能挣四五百澳元,约合人民币二千多元,每月能挣八九千元人民币。遗憾的是,收入增加后,我沾染上了赌博,后来被遣送回国。
  谈就医:
  受不了一天睡十四五个小时的觉
   华商报:精神病院的患者和正常人的生活最大的区别是什么,你最容忍不了的是什么?
   徐为:失去自由是病人与正常人最大的区别,另外,精神病院患者每天睡觉时间太长,这个正常人受不了。例如,我现在的医院每天早上6时30分吃早餐,然后是活动,上午10时45分吃午饭,之后是午休,下午1时30分下楼活动,3时45分吃晚餐,之后回宿舍休息。一天睡觉十四五个小时,这是我最受不了的。
   华商报:住院期间,有没有患者打人的情况出现?你有没有打过人或被人打过?
   徐为:患者打人的现象曾经出现过,我没打过别人,但被一位老头打过。
  谈抗争:
  每天给法官写信
  谈自己的诉求
   华商报:住院期间,你进行过哪些抗争?
   徐为:为了恢复自由,我曾跑到上海火车站,准备出逃;也曾上到医院顶楼企图自杀,但都没有成功。
   华商报:你是怎么走上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的?
   徐为:医院认为我的“症状”较轻,允许我用智能手机。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我决定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2012年,我联系律师,尝试通过变更监护人的方式出院,但结果败诉,原因是法院出具的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我患有精神分裂症,评定为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华商报:为什么要给法官写信,坚持了多久?作用如何?
   徐为:2013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以自愿原则为主”,这让我看到了出院的希望,5天后我委托律师杨卫华以侵犯人身自由为由,将上海某精神病院和哥哥(监护人)起诉至法院。担心法院不受理,2013年7月下旬,我每天写一封信给法官,陈述我的想法和诉求,直到四个多月后案件被受理。
  谈败诉:
  对一审二审判决结果并不认可
   华商报:一审二审败诉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你怎么看待这两次判决结果?
   徐为:主要是司法鉴定的原因。因为2014年只做了是否具有诉讼权利的鉴定,没有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因此,我对一审二审的判决结果不认可,又请律师继续上诉。
   华商报:你的案件如何又出现了转机?
   徐为:2016年下半年,我的母亲以请求判定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再次向普陀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很快被受理,这才出现了转机。
   华商报:在你看来,你长期出不了院的主要症结是什么?是不是和家里的恩怨有关?
   徐为:我和父亲、哥哥并无个人恩怨,我觉得我出不了院的主要原因是经济问题。父亲去世后,家里留下了一套26平方米的房子,哥哥一直对外出租,如果我回家了,房子就不能出租了。
   华商报:你在微博上写的“精神病院究竟是治病的地方还是通往幽冥的驿站呢?”是什么意思?
   徐为:我认为精神病院是帮患者康复的地方,而不是让病人等死的地方。
  谈未来:
  医院里结识女友
  想等她办完手续一起出院
   华商报:你和女友是怎么认识的,医院允许谈恋爱吗?双方家人支持你们相爱吗?
   徐为:我们是在医院认识的,有十多年了,她比我小3岁。医院不允许谈恋爱,但我们坚持要在一起,而且坚持下来了,家里人对我们恋爱不置可否。
   华商报:你们会结婚吗,她会不会成为你下半辈子生活的动力?
   徐为:会的,我们出院后,我就是为她而活。
   华商报:医院、家属知道最新的鉴定结果吗,他们对此是什么态度?
   徐为:医院、家里人都知道,我母亲很高兴,哥哥我就不知道了。医院看到结果后,院长说,我随时可以办理出院手续。
   华商报:你的出院手续办得怎么样了,出院后最大的愿望是什么?未来有什么打算?
   徐为:办得差不多了,现在就等女友的儿子帮她办理出院手续,也就是一两周的事。出院后,我们想安安静静地过日子。
   华商报:你知道你的案件被媒体称为“精神卫生法第一案”吗?客观上你个人的抗争对相关法规在司法领域的实践起到了推动作用,你如何评价自己的这种积极作用?
   徐为:知道,我在网上看到了相关报道。目前看来,我的抗争是有意义的,也是有价值的。 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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