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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姜堰推“AB作业” 按接受能力分类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同一个班级内的学生,被按照接受能力划分为A、B两类,分别布置不一样的作业。今年3月19日起,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推出中小学“AB作业”制度,引发外界关注。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称,“AB作业”能够体现因材施教,并保证中小学生的休息时间。不过,有教育专家指出,人为将同一个班级内的学生分为两类,显得过于主观,一旦分类有误,则会对学生的学业起到反效果。

  两套作业系统 教师需先试做

  新京报记者从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获悉,所谓“AB作业”,指按照接受程度和实施难度,要求任课教师在布置作业时,设置两套侧重点不同的作业系统。学生需要完成的作业题库,包含A、B两类题型,其中A类为基础性、保底性作业;B类为拓展性、选择性作业。

  除此之外,针对不同学生,当地还将实施分层分类作业。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学业水平和学习能力,将班级学生划分为A、B两类,分层布置作业。在规定作业时间内,A类学生完成基础性作业,B类学生选做部分基础性作业,完成拓展性作业,两类学生完成作业用时大致相当。

  在具体内容上,姜堰区教育局明确规定,包括学生已经会做的,形式单一、机械重复、大量抄写的;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学力要求的;耗时长,过程繁杂的;与课堂教学内容脱节的;突击性的,惩罚性的等七种作业,为禁止性作业。

  与此同时,姜堰区教育局要求任课教师,需在将作业布置给学生之前,自己先做一遍,并留下痕迹。在此过程中,教师需要了解作业的难易程度、所需时间、容易出错的地方和适宜学生群体,保证作业适量且具有针对性,适合不同层次的学生。

  姜堰区教育局称,姜堰区范围内的小学一、二年级,严禁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每天1小时,初中不超过1.5小时。

  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教育督导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姜堰设立“AB作业”制度,是希望通过规范作业管理,将学生从当前过重的课业负担,尤其是作业负担中解放出来,力图用最适合的、最少的作业,达到最好的学习效果,并保证学生睡眠,改变当前教育体系内存在的“高耗低效”现象。

  作业用时需预估

  姜堰区教育局上述工作人员介绍,姜堰区教育局在制定这一规定前,曾经组织人员到学校进行调研,对象包括一线教师和部分学生。调研结果显示,当前的学生作业普遍存在低水平重复训练的情况,费时长,效率低,因此需要通过政策调整,对这一情况加以改变。

  对此,姜堰区教育局同时提出,“AB作业”同时需要配套实施用时预估制度,即以80%学生为参照,各学科每日作业须注明“本作业约需用时多少分钟”。班主任负责统筹与平衡本班学生每天的家庭作业时间,将各科作业总量控制在规定时间范围之内。

  各学校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进行审核备案,各校文印室每周一要将上周印制的作业原稿送至教导处备份。此外,姜堰区还将设立作业信息化监管平台,受理学生或家长对家庭作业的投诉。

  为保障实施效果,学校层面将对作业情况进行监测,由各校任意抽取班级中的5到10名学力中等的学生作为监测对象,跟踪“AB作业”的实施效果。此外,教育局也将不定期进行监测,将“AB作业”实施情况纳入每月教育督导内容,负责受理家庭作业投诉,对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改正,直至整改到位。

  凡违反上述规定,未能实施“AB作业”制度,第一次被查实的,教育主管部门将对责任教师予以警告;第二次被查实的,一次性扣减绩效工资500元,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资格;第三次被查实的,一次性扣减绩效工资1000元,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学校管理不到位,过程性资料缺失,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理。

  声音:

  人为将学生划为两类过于主观

  泰州市姜堰区城西实验学校一名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推广“AB作业”制度,能够体现“适合的才是最好的”教育理念,遵循因材施教的教育规律,注重意差异化要求,提升学生学习兴趣。其表示,城西实验学校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尝试和实践,以期达到更好的实施效果。

  不过,姜堰区沈高学校一名教师则表达了担忧:“AB作业”制度要求一线教师同时准备两套作业,并自己先做一遍,无形中加重教学负担。除此之外,在课堂实践中,教师仅凭个人观察,即将学生分为两种接受类型,容易出现偏颇。

  教育学者熊丙奇提出了同样的观点。其表示,人为将同一个班级内的学生分为两类,其准确性依赖教师对学生的了解,并显得过于主观。如果分类上有偏差,反而会起到反作用。熊丙奇建议,与其简单设置两种不同类型的作业,不如在同一套作业中体现出差异性,并对完成难度较高题目的学生作出奖励,这样可以在保证教学要求的同时,鼓励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自由发展。

编辑:王中新 杨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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